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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拆除留尾巴,补偿款8年在路上
2026-01-28 09:38:00  来源:检察日报

  “多亏了检察官、法官和调解员们的努力,拖了这么多年的补偿款终于拿到了!”近日,当最后一笔补偿款打入账户时,江苏省连云港市某养殖公司负责人老李在电话里欣喜地向赣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这起历时8年的行政协议履行纠纷,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同发力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间回到2017年5月。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某养殖公司与所在地某镇政府签订协议,约定养殖场于当年5月31日前关闭并拆除,镇政府支付补偿款30万元。协议同时约定,若逾期未完成拆除,每日将扣除补偿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完成拆除并经查验后,镇政府应在10日内付款。

  “我们已按要求进行了关闭,但镇里说我们拆得不彻底,拒不付款,一拖就是好几年。”老李的叙述里透着无奈和焦急。2025年3月17日,多次索要无果后,该养殖公司一纸诉状将镇政府告到法院,要求支付补偿款。

  承办法官经审查认为,该案核心是行政协议履行争议,事实相对清楚,具备协调化解基础。起诉当日,法院将该案委托至海州区司法局驻赣榆区法院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进行先行调解,并通过与检察机关建立的法检协同法治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邀请赣榆区检察院参与,共同开展争议化解。“以往行政争议化解,多是‘单兵作战’,这次通过‘检察官+法官+调解员’协同模式,就是要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形成化解合力。”赣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刘治远介绍说。

  协议是否履行到位,是该案的关键,可双方各执一词,难以定分止争。为此,2025年8月10日,检察官、法官与人民调解员决定一同前往养殖场旧址进行实地勘查。现场情况让真相浮出水面:场内仍散养着少量鸡鸭等畜禽;看护房内物品没有清理;地上一些临时构筑物也未完全拆除。“这确实不符合协议约定的‘关闭拆除’和禁养区‘彻底清除’的要求。”实地查看后,检察官客观地向老李指出。

  起初,老李对调查结论有些抵触。“我觉得主体都拆了,就算完成了,这点‘尾巴’应该不影响吧。”于是,调解员从情理和当地政策背景入手,检察官和法官则从法律风险和协议条款出发,为老李耐心地释法说理。

  “检察官和法官把法律风险、政策要求讲得很透彻,调解员也理解我们的难处。”在三方共同努力下,老李认可了勘查结论,态度从抵触转向配合。2025年8月11日,在法院的主导和检察院的见证下,调解员组织老李和镇政府再次坐下来协商,并最终达成一致。

  “通过这次联合勘查和调解,事实清楚了,我们也愿意主动一些,尽快把这件事解决,把补偿款付到位。”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2025年8月25日、10月1日、12月25日前,分三期将补偿款支付到位。

  协议签订后,检察官、法官与调解员并未“一调了之”,而是共同前往现场进行最终查验,确认所有养殖设施和地上物品均已清理完毕。很快,镇政府便按照约定将30万元补偿款支付到位。一场持续8年的纠纷,在诉前阶段得以实质性化解。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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