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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AI深度融入推动司法辅助应用迭代升级
2026-02-05 09:36:00  来源:检察日报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检察智能化建设是检察机关主动拥抱数字时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推动法治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自2025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及试点工作以来,人工智能依托其高频的迭代革新和应用场景的多元丰富,正深度融入从证据审查到量刑建议、从风险预警到社会治理的刑事检察办案全流程,以“刑事检察AI辅助办案系统”(下称刑检AI)为代表的司法辅助应用,正成为推动刑事检察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的重要抓手。如何通过提示词的研发构建,以最小的算力成本驱动检察版智能化司法辅助应用,从而撬动和重塑数字时代检察官办案模式,大幅提升检察机关整体办案质效,成为当前值得理性审视和深入思考的问题。

  研发构建刑检AI提示词的逻辑起点

  业务需求维度。在经济社会的数字化浪潮下,新一波AI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提升司法效能创造了前提条件。检察办案工作既面临科技赋能法律监督的重大机遇,也亟须从内破解案多人少所带来的现实矛盾,当前可行的应对措施之一即包括法律角色技术辅助系统的开发。服务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办案是催生以提示词为核心驱动智能化司法辅助应用的重要动因。提示词作为“将刑事检察办案规范、审查要点和格式要求转化为AI可理解的结构化指令集合”,不仅是对传统司法办案模式的有效补充,更是进一步减轻基层一线刑事检察官办案负累的有益探索和重大实践。通过对刑检AI提示词的研发构建,可以大大简化审查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和简单案件卷宗的系统化梳理工作,辅助检察官快速提取案件中的争议焦点,自动生成办案文书、预判诉讼走向等,实现对绝大部分问题的源头提示和过程性管控,防止案件因检察官人工审查疏漏而带病进入后续环节,提升案件办理的精准度。

  技术实现维度。随着新兴信息技术发展,诞生了服务司法工作的人工智能司法辅助应用系统。刑检AI便是其中之一,作为其核心驱动的提示词本身即是伴随着人工智能的发展而产生的,因而带有先天的技术底色。将其内嵌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供检察官日常审查办案使用,在客观上实现了检察办案活动与人工智能应用的深度勾连、渗透融合,将检察官审查思维通过技术的形式具象化,不仅是对传统“人—案”单向互动的手段颠覆、模式变革和功能价值的再培塑,而且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刑事案件提档加速、全面跃升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法律理性维度。司法公正的实现来源于司法理性,其中的形式理性强调“法律推理应当根据客观事实、明确的规则以及逻辑去解决一切为法律所要求的具体行为”,这为以提示词为核心驱动的司法辅助应用提供了理论基础——通过对法律规则和法律逻辑以技术语言的方式进行转译,在规则明确、不存在核心争议的简单刑事案件和可程式化的诉讼事项当中,无论由哪一位检察官来审查和处理,都会导向同样的审查结果。在基于提示词作为核心驱动的司法辅助审查模式下,一方面,检察官可以透过提示词调用人工智能基于大数据及其模型的分析,精准梳理出案件事实中行为人的行为方式,并通过分析证据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对案件证据证明力和关联性的判断,从而快速、高效地实现案件的初步审查。另一方面,由于法律规则和法律逻辑均被推定为明确的、可数据化和可表达的对象,因而更强调依照已设定的逻辑指令来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并通过生成与案件事实相似的处理结果来约束检察官的审查活动,从而筑牢司法规范化的基石。

  完善提示词驱动智能化应用的建议

  当前,以提示词的研发构建为核心驱动力的新型办案辅助应用的设计,在为检察官办案提供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人机交互情境下检察官审查思维落地不足、提示词泛指令化、复杂深度应用存在短板等实践问题。对此,应从以下三方面进行优化,推动司法辅助应用从“可用”向“好用”跃升。

  人机互动:培育健康应用生态。一要正确把握人机角色定位。以提示词驱动为核心的检察智能化是辅助检察官办理案件的技术性工具,而不是替代检察官办案。应坚持“人主机辅”,在判断案件定性、量刑权重以及所适用的法律规定方面,仍需检察官充分发挥个人决策能力。二要平衡技术信任与应用理性。提示词与纯粹的计算机代码有所不同,其本身是自然语言的呈现和复述。尽量把检察官审查思维当中需通过语言沟通问答、采信依据论证等思维过程和法律沟通活动以技术语言的方式反映到提示词的研发构建之中,通过高频段次的人机交互训练无限接近人的理性思维,以对话式的论证算法不断进行再生产,逐步解决“符号接地问题”、语义理解障碍等情况。三要构建动态协同机制。面对检察官在提示词使用过程中发现的刑检AI缺陷(如数罪并罚规则嵌套错误)等检察官审查思维技术落地不充分等问题,要加强与技术团队的反馈联系,共同修正算法的逻辑方向,激活检察官业务需求侧和人工智能技术供给侧的“神经网络”,从而打造“检察官反馈—技术迭代—场景验证”的实时响应链条,以办案实践与技术进化“双向反哺”的动态协同助推提示词驱动刑检AI从“机械执行”向“智能协同”升级。

  按类提炼:做精提示词库工程。提示词是驱动刑检AI司法辅助应用的基础。一是加强提示词要素拆解。根据办案文书的外在呈现形态或内容生成所需材料为基础,将提示词文本模块的固定格式、排版规则与表述范式等框架指令的生成拆解为一整套依次递进的动作步骤,提升生成内容的精准性与司法逻辑的一致性。二是注重提示词类型化构建。按照不同业务需求和技术实现标准,将拆解后的提示词群划分为搬运摘录型、梳理归纳型、深度分析型、严格限定型、自由发散型等不同类型的提示词群。通过对提示词群的有序分类降低提示词调用的复杂度,最大程度满足检察官办案不同阶段的提示词调用需求。三是丰富提示词库集群。根据提示词的精准输出依赖“海量、高质量”数据支撑的这一特性,收录刑法、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刑事审判参考案例,建立起“罪名—构成要件—辨析要点”的关联关系,同时整合最高检侦查监督平台规则、高频违法点和相关刑事判决书,丰富提示词的语料库,形成刑事检察办案罪名辨析知识库、侦查活动监督规则库、类案裁判数据库等专门法律知识数据库,实现提示词库数字化更新。

  聚焦需求:打造深跨应用场景。提示词的研发构建不仅具有结构化还原刑事检察业务逻辑与检察官审查思维的本体性价值,而且承担着向类案检索、跨部门数据对接等深跨应用场景方向拓展的工具性价值。一是优化提示词指令逻辑链条。按照“术语平义解释—模糊表述优化—歧义消除补充”的语言转译规则,将人工智能无法直接理解的专业术语和易混淆概念,用法律解释学中的“平义解释”的方法进行转译优化,以直接、明确的语言表达法律规范内涵,便于检察官通过输入相关提示词即可灵敏跳转至相应的应用场景。二是通过示例辅助理解指令。对于检察官审查思维活动中产生的大量仅靠文字描述难以穷尽的“隐性知识”,通过示例方式将隐性规范显性化,辅助人工智能直观理解。三是加强技术分块运用保障。通过设计“变量池”填充、以多轮对话型提示词展示多文本框衔接逻辑等方式,从提示词源头加强禁止项预设、必须项预设等,以“格式约束+内容限定”确保输出精准。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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