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勇检察长强调,要着力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与时俱进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以高水平管理推动做实高质效办案。
面对新部署新要求,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下称“市检三分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在检察管理实践中,案件质量管理与人员管理考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系统性脱节,这种结构性矛盾制约了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具言之,案件管理部门侧重于对案件办理全流程的规范性监控和质量评价,其评价体系主要围绕办案流程是否规范、证据审查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是否准确等维度展开。然而,政工部门主导的干警管理考核则侧重于工作量统计、工作效率评估等量化指标,两者在评价维度、考核标准和结果运用上缺乏有效衔接机制。此种制度隔阂导致案件评查结果无法有效转化为人事管理考核的具体依据,案管部门和政工部门工作中所形成的质量评查结论、流程监控报告等资料数据未能实现共享与贯通,不利于形成管理合力。
2025年以来,为一体抓实“三个管理”最终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市检三分院学习借鉴全市在绩效考核和绩效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刻剖析管案与管人的内在逻辑,紧紧抓牢“人”的履职能力与积极性这一驱动一切管理效能提升的“总开关”,坚持以“考人考事”核心意识破题,通过“机制联动、过程控压、考评驱动、育用结合”四维发力,尝试将队伍管理考核举措嵌入检察办案履职全过程,深入推进管案与管人有机衔接,有效提升动力、激发活力。
机制联动:“会商研判”破壁垒,问题定位从“单打”到“协同”。树立“考人必基于考事”的思维理念,积极构建精准“以案识人”的协同平台。着眼管案与管人衔接不畅的痛点,市检三分院政治部牵头,成立由案管、人事、督察、宣传部门组成的“人”“案”管理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建立健全季度联席会商工作机制。改变以往“案说案、人说人”的割裂模式。会商研判前,将案管部门的案件质量数据、人事部门的干部履职数据、督察部门的“监督情况”和宣传部门的“典型素材”有机串联、一体整合、全面分析。会商研判中,注重抓好“人案关联”的深度研判,坚持把对案的管理融入对人的评价,针对发现的案件质量瑕疵、程序疏漏、数据异常等情况,既横向进行数据分析,也纵向深挖根本原因,做到找“案”的问题与定“人”的因素同步评价。会商研判后,拉单列表明确责任,区分“是精力不足还是能力短板,是流程漏洞还是态度问题”等情况,形成“一案对应一人、一问题匹配一原因”的研判清单,为协同推进后续管理提供精准靶向。
过程控压:“动态监测”跟全链,管理关口从“事后”到“实时”。运用“考事”重在过程管理的动态视角,强化人案同步动态监管,实时推动管人的优势向管案的质效转化。摒弃案件办结才评人的滞后管理,建立案管触发、政治部联动、相关部门随动的实时响应链。实践中,市检三分院案管部门在流程监控中发现诸如文书制作、案卡填录不规范等苗头性问题时,上述联动机制及时介入,结合实际进行分级分类干预,及时将责任链条压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人”的履职状态与“案”的办理进程同步监管。对轻微失误的,联合部门负责人对承办人进行面谈提醒,分析问题根源;对共性问题,针对性组织开展案件讲评、业务培训;对“屡纠屡犯”属于工作作风问题或存在违纪苗头隐患的,联合督察部门提前介入,化解风险隐患。
通过这种“主动跟进、靶向驱动”的模式,及时推动案管部门通报的问题在办理过程中整改到位,较好实现管案与育人同步互促。此种及时反馈就像“行车导航”,发现走偏马上提醒,比事后“开罚单”管用得多,促使办案人员更专注、办案行为更规范。
考评驱动:“以绩用才”立导向,识人用人从“粗放”到“精准”。注重“以干成之事评价干事之人”,将办案质效与对人的考核深度绑定,确保办案质效的“硬成果”成为考核任用的“硬通货”。
市检三分院着眼打通管案结果与管人评价的转化通道。一方面,积极构建“人案合一”的考核评价体系,结合上级关于检察人员考核的新要求,针对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以及司法行政3类人员,围绕“德”“能”“勤”“绩”“廉”5大维度,聚焦正反两个方面考核,做优考核评价,动态记录人员办案全过程表现,力求在“精准画像”的基础上客观评价干部。另一方面,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深化正负清单结果运用,不仅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相关联,更作为干部选拔、职级晋升和员额推荐的核心参考,使其真正成为衡量检察人员履职成效的“刻度尺”。制度执行以来,已有多名干部因办案表现突出被评为季度之星,2名干部因履职偏差影响其季度考核结果,1名干部因不尽职延缓职级晋升。
充分发挥“以案识人、以绩用人”机制作用,让干部切实感受到“做出成绩必须办好案件”,极大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创新实干、争一流、站排头的热情和动力。事实证明:办案实绩就是最硬的“通行证”。依靠这套机制,能够有效树立注重实干的鲜明导向,让有为者有位、有能者能上,办案人员办案更加专注,也更加用心。
育用结合:“以案为镜”促提升,素能成长从“断点”到“闭环”。遵循“考事”结果服务于“考人”成长的价值逻辑,将管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作为精准发现干部素能短板、开展靶向赋能的起点。
实践中,构建“诊断—赋能—提高”的闭环,依托分院“锦绣学社”“导师带教制”“实训练兵季”等平台资源,靶向施策,打出“组合拳”。针对思想滑坡、精神懈怠等“根源性病灶”,采取“理论学习固本+思想剖析溯源”的双轨模式,及时为干部补钙除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学习活动131次。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精准提升“技能不足、经验欠缺”者的履职能力,先后扎实开展“锦绣学社”联学、锦绣沙龙专题研讨、涉外检察专业导师聘任签约及专家咨询座谈等活动,定向增强干警检察法律文书、调研、公文撰写能力,聘任8位带教导师专项培养提升17名干警涉外检察专业能力,2人获评“上海检察机关首届涉外检察实务竞赛”标兵、能手,31名干警先后入选上海检察机关各条线人才库,9人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各条线人才库。
实践证明,培训紧扣日常办案中的能力短板,就好像是为干警“私人定制”,这种“以案为镜”的成长闭环,实战性很强。同时,在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过程中大力纠治“作风不实、纪律松弛”等倾向性问题,先后对3人开展谈话提醒,有力确保队伍始终忠诚、干净、担当。
综上,在遵循管案与管人有机衔接、深度融合的内在逻辑基础上,市检三分院通过“机制联动、过程控压、考评驱动、育用结合”四维发力,将队伍管理考核举措嵌入检察办案履职全过程,有效激发了检察队伍活力,有力提升了检察履职办案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