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高均超1米,枝叶舒展,远远望去满目苍翠,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在浙江省开化县池淮镇坝头村,昔日光秃秃的山头已然披上绿装,3万余株树苗历经一年多时间的精心培育,如今长势喜人。
“这是开化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我们村里共同开发的林业碳汇项目,树苗都是用碳汇认购赔偿金买的,由我们村负责栽种和日常管理,部分收益还能分给村里呢!”日前,坝头村村干部老余欣喜地向前来回访的开化县检察院检察官介绍。
一笔生态赔偿金,如何在这里变成漫山新绿?
素有“浙西林海”之称的开化县位于钱塘江的源头,森林覆盖率达81%,既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国10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之一,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
作为浙江省首批林业固碳增汇试点县,“十四五”期间,开化县检察院率先在涉林案件中探索引入“检察+碳汇”生态修复机制,通过专业测算碳汇损失、引导当事人认购碳汇、资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的模式,破解传统生态修复“一赔了事”难题,为守护钱江源头绿水青山探索出一条兼具法治刚性与温度的生态保护补偿新路。
“我们打破碳汇仅适用于森林资源破坏案件的局限,将其主动延伸至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全领域,推动生态保护与‘双碳’目标深度融合。”衢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负责人周莹表示。
2025年,为完善碳汇赔偿金使用、固碳项目实施、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衢州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检察+碳汇”工作机制,推动资金闭环管理、定向使用。
常山县检察院依托该县农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项账户,全链条做好引导当事人碳汇认购、监督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等工作,确保碳汇认购赔偿金全部用于造林、营林项目;开化县检察院依托该县林业发展有限公司,将部分碳汇交易收益用于支付林农山林流转费、管护劳务费等,打通损害赔偿人和林农之间的碳汇价值转化通道,实现“碳汇补偿—项目开发—生态修复—反哺林农”的闭环,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的同时,让“绿叶子”变成“金叶子”,助力乡村振兴。
据悉,自2025年3月以来,衢州市检察机关已在相关案件中引导当事人适用碳汇认购3600余吨,实现了生态效益、法治效益与民生效益的有机统一。此外,林业碳汇认购替代性修复的做法还被写入由衢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检察样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