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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未拍就敢矢口否认
2026-03-03 09:44:00  来源:检察日报

  一场酒后引发的寻衅滋事,被告人拒不认罪,双方心结难解。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以监控未拍到其殴打被害人为由,拒不认罪并提出上诉。2026年1月20日,二审庭审现场,上诉人认罪认罚,河南省驻马店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张涛感慨道:“咱调解的功夫没有白费!”

  赵某与张某家属因琐事产生纠纷,2025年3月的一天夜晚,赵某与钱某酒后来到张某家,强行进院后打砸院内监控等设施,并借酒劲殴打赶来查看情况的张某,致其轻伤。

  后赵某和钱某被上蔡县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2025年11月27日,法院认定二人均系主犯,判处赵某、钱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钱某认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殴打了被害人,提出上诉。

  “我是去拉架的,没有打过张某。证据不足,法院不能这么判。”案件进入二审环节,面对办案检察官张涛的讯问,钱某以监控未拍到其殴打被害人为由,拒不认罪。

  检察官及时变更讯问方式,以化解矛盾为目的,开展释法说理工作。针对钱某提出的“证据不足”问题,检察官对照法律对寻衅滋事罪的相关规定,阐明在案的客观证据完整、言词证据充分,综合审查可以认定其犯罪事实,同时,明确告知其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从轻规定。讯问后,钱某主动提出希望检察官帮其联系辩护人,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事宜,争取对方谅解。

  检察官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及时向被害人转达钱某的悔罪之意和赔偿意愿。同时,检察官多次倾听被害人诉求,释明相关法律问题。

  “感谢检察官的耐心疏导,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争取到了被害人谅解……”2026年1月20日,在赵某、钱某寻衅滋事案二审庭审现场,上诉人钱某向法庭提交了赔偿凭证和被害人出具的谅解书,当庭表示愿意认罪认罚。

  “普通犯罪检察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多为群众身边常见的‘小案’,此类案件,更要注重矛盾的有效化解,即便进入二审程序,也要着眼于修复社会关系,积极组织调解促进矛盾化解。”办案检察官表示,对于这类民生小案,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办理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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