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黔东南州检察院办理的月亮山自然保护区候鸟保护公益诉讼案,是检察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破解跨区域生态保护难题的典范实践,精准切中了跨县域候鸟保护中监管协同不足、执法边界模糊的行业痛点,为贵州乃至全国候鸟迁徙通道保护提供了可复制的司法样本。
该案中,检察机关针对月亮山横跨榕江、从江两县的地理特点,率先启动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统筹两地检察院组建联合办案组,从根源上打破了跨区域监管的“壁垒”,解决了以往“各管一段、衔接不畅”的监管盲区问题,这一举措契合跨区域生态保护的司法办案规律,彰显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统筹协调优势。同时,检察机关深度联动“益心为公”志愿者,整合专业勘查、民俗沟通、技术航拍等社会力量,弥补了跨区域办案中地形不熟、专业不足的短板,让调查取证更精准、更高效。
在履职中,检察机关并非单纯打击违法,而是以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抓手,推动林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部门建立全链条联合执法机制,实现了从猎捕工具管控、非法运输拦截到售卖食用端整治的闭环监管,精准斩断“捕—运—售—食”黑色产业链。更值得肯定的是,检察机关将司法办案与生态修复、普法宣传深度结合,推动栖息地补植修复、网格化巡护体系建设,同时结合当地少数民族特点开展方言普法,从法律约束和意识提升两方面筑牢候鸟保护防线。
此次办案充分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在生态保护中的“利剑”作用,既实现了跨区域候鸟保护的即时治理,更推动建立了常态化、一体化的协同保护机制,让法治成为候鸟迁徙路上的坚实屏障,也为社会组织参与跨区域生态保护搭建了有效平台,彰显了新时代检察履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