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饼、驴肉、焖子15元一套,驴肉全部保真,假一赔十!”2026年1月16日,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检察院检察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在辖区某餐馆暗访时,见到服务员正热情吆喝着。
2025年7月10日,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食药侦大队接到沈阳市公安局食药侦支队转递的线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两家餐馆进行食品检查,查明两家餐馆均存在将马肉掺入驴肉售卖违法行为。8月13日,公安机关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对两家餐馆的同一经营人予以刑事拘留。
在案件侦查阶段,皇姑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建议公安机关明确肉类成分司法鉴定标准,及时固定涉案肉类样本、销售台账、资金流水等关键证据。最终,公安机关查明涉案两家餐馆自2024年10月3日至案发,将购买的1214.39斤马肉掺入熟驴肉馅中售卖,获利4000元。
办案检察官还发现涉案两家餐馆均为本地经营多年的老店,店内十余名员工多为周边低收入群体,全家生计均依赖餐馆工作收入。若持续对经营者采取羁押措施,餐馆将面临停业倒闭风险,员工也可能陷入失业困境。
检察官经综合考量案件情节认为,餐馆经营者虽存在违法经营行为,但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既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也有利于维系店铺正常运转,保障员工基本生活。
在依法保障案件办理质量的前提下,2025年8月29日,皇姑区检察院依法建议公安机关对餐馆经营者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2025年11月13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皇姑区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4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12月19日,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餐馆经营者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5万元。
2026年1月,该院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案餐馆开展多轮明察暗访,跟踪督导整改成效。经核查,两家餐馆已全面落实整改要求,实现分类售卖、明码标价,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制度,组织全体员工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强化诚信经营意识。如今,两家餐馆的经营逐步走向规范化,员工队伍稳定,生计得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