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我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液化气每公斤涨了两三元,一罐液化气要多花20余元,还有行政机关以消除安全隐患为由,强制要求用户将自有钢瓶更换为指定密码阀钢瓶,限定用户选择权。
接到线索后,我院高度重视,迅速组建核查组,前往乡镇集市、田间农户、液化气站,摸清群众用气痛点。
为掌握实情,我们发放调查问卷200余份、走访商户30余家,并调取相关政策文件。调查显示,83%的受访用户遭遇了指定销售,92%的受访用户认为气价过高。此外,行政机关以此前出台的旨在推进液化气行业规模化经营的整合方案为执法依据,在开展安全检查过程中以自有钢瓶不合格为由,要求用户更换为加装指定密码阀的钢瓶,且液化气价格比相邻地区平均高出约50%,这份整合方案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发现这一问题后,我们当即将其列为重点调查方向,着力推动问题源头化解。
调查中,我们通过公众号发布的内容追踪行政机关执法轨迹,锁定执法时间、地点及涉案门店;调取商户微信群聊天记录、沿街监控视频,固定强制换罐的客观证据;梳理企业收费台账,比对价格差异数据。我们将零散信息系统梳理、拼接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查明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核心事实。
2025年7月29日,我院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住建、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参加。经讨论,各方一致认为行政机关的相关做法实质上属于变相限定交易,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同年8月6日,我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为、规范执法程序、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我院建立跟进监督机制,多次与行政机关沟通座谈,紧盯整改情况。行政机关积极响应、主动整改,迅速停止指定销售和违法执法检查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反垄断法培训,责令企业拆除气瓶密码阀,公示可自主选择的充装企业名单。
针对气价畸高问题,我们又推动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协同监管机制,规范各环节收费标准,督促企业合理调价。最终,液化气价格与周边市场基本持平,切实减轻了群众负担。我们并未止步于此,针对液化气企业整合方案客观上造成的市场垄断问题,我们向县委进行专题汇报,并向县政府通报,推动该方案于2025年9月30日正式废止,同步引入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从制度层面堵住监管漏洞。
在乡镇回访时,一位用户拉着我的手笑着说:“现在气价公道了,换罐也可以自己选择,你们为咱办了件大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