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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效办案诠释正确政绩观
2026-03-26 10:32:00  来源:检察日报

  

  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重要的就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最高检是“最初一公里”,基层检察院是“最后一公里”。作为基层院检察长,只有始终坚守“为人民谋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初心使命,以正确政绩观引领方向、衡量得失、推动工作,才能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回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正确政绩观“方向盘”。检察机关是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把党的绝对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最大优势。我院坚持把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引导党员干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我院自觉将检察履职融入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进社会治理等大局中找准定位、积极作为,把办案效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考量,实现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同时,建立“常态化学习+实战化练兵”培训机制,推行“导师制”“轮岗交流”模式,打造“一专多能”检察队伍,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相统一的司法管理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办案流程监控、能力评价等制度,引导检察干警把心思用在办案上、把功夫下在质效上,坚决杜绝“数据攀比”“数据美容”等政绩观错位问题。

  聚焦主责主业,守住高质效办案“生命线”。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办案中,我院始终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既精准适用法律,确保定性准确、罚当其罪,又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强化证据审查,注重对全案证据的综合分析判断,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坚持办案“三个效果”统一,明确提出办案不止于形式上的结案,更追求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求检察官办案既要精算“法律账”,以法治思维守住公平正义底线,也要善算“政治账”,以全局观念服务发展大局,更要细算“社会账”,以群众观念促进长治久安,努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让司法办案既有法度又有温度。同时,我院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侦查、违法减刑假释等问题,加强民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强化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重点关注虚假诉讼、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统一。

  站稳人民立场,保障公平正义“全过程”实现。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到人民群众的感受上。我院注重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通过12309检察服务热线、网上信访平台、线下接访窗口等方式,推行“一站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揽子解决”工作模式,不让群众跑冤枉路、受委屈气,持续传递司法人文关怀,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认真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推动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取证、心理疏导、社会救助等机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因案致困当事人及其家属,及时进行救助帮扶,做到“应救尽救”“救急解难”;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乡镇(街道)、村(社区)、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把办案与普法、解纷、治乱结合起来,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共性问题,依法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努力让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深化司法公开透明,全面推开检察听证,严格落实“应听尽听”要求,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关键问题公开说清楚、讲明白,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让司法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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