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步走进云南大理的诺邓古村,层层叠叠的青石板路顺着山势蜿蜒曲折,一座座“三坊一照壁”的白族院落错落有致。耳畔似有盐马古道的马蹄声,在沘江河谷间经久不散。
这个拥有“千年白族村”美誉的古村落,孕育了白族民居建造艺术、诺邓火腿制作工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却曾因私搭乱建、规划缺失等问题,面临传统风貌被侵蚀的危机。如今,在公益诉讼检察监督的助力下,古村不仅重焕生机,更成功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
这是云南省检察机关以法治之力守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个缩影。在这片拥有众多民族、非遗资源丰富的多彩土地上,如何让古老技艺、民俗文化跨越千年,依旧“活”在当下?该省检察机关一体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推动解决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断层、资金缺位、开发失衡的难题。相关做法在202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得到肯定。
聚焦活态传承
破解人走艺绝之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传承人老龄化、补助不到位、青年人不愿学,曾是许多非遗项目面临的“断代”隐忧。
在马关县,27名省级、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8.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长期“沉睡”在账户上,苗族银器、壮族版画等特色技艺的传承面临资金不足困境。马关县检察院在“检护民生”工作中发现这一线索,实地走访调查取证后,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十余天后,这些资金便足额发放到了传承人手中。此后,检察机关持续“回头看”,推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助推非遗申报、非遗保护宣传和项目扶持长效机制的建立完善,当地的“铜炊锅长街宴”等民俗活动还登上了央视舞台。
峨山,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这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彝族花鼓舞同样面临过“断代”危机。2025年1月,峨山县检察院依托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发现国家、省、市三级下达的彝族花鼓舞传承经费长期未拨付,且部分传承项目无固定活动场所、后继人才匮乏,传承面临“人亡技失”风险。走访调查后,该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文旅部门履职整改。如今,彝族花鼓舞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传承人补助按时发放,非遗教学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非遗博物馆、民族团结广场时常可见彝族花鼓舞传承活动。
守护文化根脉
直面开发失衡之困
传统村落、文化景观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土壤。如何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矛盾,考验着治理智慧。
大理州、县两级检察院在办理诺邓古村保护案时,并未止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面对规划缺失、建设无序、监管缺位等系统性难题,检察机关启动一体化办案模式,通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并向州级主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加强全州层面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监管指导。
随后,一揽子解决方案逐步落地——9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风貌提升;古树得到挂牌保护,消防隐患得以排除;《诺邓古村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通过论证,实现了保护与发展的双赢。
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文化景观是全球首个茶主题世界文化遗产。然而,它也曾有过“成长的烦恼”。因部分古茶林伴生树种过密,导致病虫害蔓延,茶农的修剪、间伐申请却因种种原因得不到批准。普洱市、澜沧县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引入专家论证,明确“最小干预”不等于“不能干预”,以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制定科学的间伐方案,建立病虫害预警体系。一年后,试点区域古茶树新芽萌发率提升了23%,“茶林共生”的古老智慧在法治护航下得以延续。
激发产业活力
破解传承乏力之难
非遗保护,重在“用”,让非遗融入现代生活,才能拥有不竭的生命力。
昆明市官渡区,“古渡梨园”传习馆里滇剧声腔婉转,但一度观众稀少、票价低廉,濒危剧目无力建档、传播渠道单一。官渡区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并邀请该区区委宣传部、总工会、文联、志愿者协会等多方召开圆桌会议,形成保护合力。在检察建议推动下,《官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出台,10余万字的《官渡区滇剧集》汇编成册,90个濒危滇剧剧本完成电子化采集,大学生志愿者走进剧场创作编排视频、创新非遗传播形式,让滇剧这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找到了新的知音。
从一个人到一群人,从一个村到一座山,从一份补助到一个产业,云南省检察机关在非遗保护中,始终坚持系统思维。数据显示,2025年以来,云南省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非遗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3件。
“我们要守护的不仅是静态的‘遗产’,更是活态的‘文脉’。”云南省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杨学正告诉记者,通过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云南省检察机关正努力让承载着民族记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生生不息、薪火相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