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带孩子来看电影,只需出示身份证,就能直接在窗口享受优惠票价,政策清清楚楚,买票方便又实惠!”近日,在陕西省岚皋县一家电影院门口,带着孩子前来观影的李女士对回访的岚皋县检察院检察官说。
这一变化,源于岚皋县检察院针对县域内部分影院未全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问题,依法开展的公益诉讼监督。
2025年,在第三届巴山汉水“陕西村BA”篮球赛事带动下,岚皋县文旅消费升温,但陆续有游客到岚皋县检察院反映,未成年人在影院购票时难以享受法律规定的优惠。经初步了解,问题主要集中在某影城未对身高1.2米以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票价优惠,也未在售票区域进行明确公示,致使不特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未能得到有效落实。
岚皋县检察院未检部门随即对相关影城的票价规则、公示情况等展开深入调查。调查发现,某影城仅对1.2米以下不占座儿童实行免票,未对1.2米以上的未成年人提供票价优惠。因影城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岚皋县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随后,岚皋县检察院牵头相关行政部门召开磋商会议,围绕影院落实未成年人观影优惠政策达成共识,行政机关明确要求各影院必须依法全面覆盖优惠范围,采用清晰直观的方式公示政策,不得人为设置优惠门槛。
岚皋县检察院凭借“排查—整改—回头看”闭环治理机制推动整改,目前全县各影院均已严格落实相关要求,明确1.2米(含)以下儿童免票(不占座),1.2米以上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凭有效身份证件享受优惠票价。
政策落实好不好,群众体验是关键。近日,岚皋县检察院联合相关单位及家长代表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走访显示,各影院均在售票窗口、取票机等关键位置设置清晰标识,工作人员也表示对政策内容熟悉。他们解释说,未成年人凭身份证即可顺畅享受优惠。
“从‘1.2米的检票线’到‘18周岁的权益保障线’,法律监督必须贯穿未成年人成长的全过程。”岚皋县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