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我现在不用两地奔波,能踏实挣钱了,俩孩子的学费、生活费也有着落了。”近日,山西省壶关县检察院检察官接到了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某的来电。电话那头,王某某的声音有些激动。然而不久前,他还在为执行地变更申请迟迟未获批而愁眉不展。
今年2月,王某某因危险驾驶被壶关县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按时到法院确定的社区矫正执行地——其户口所在地河南省林州市社区矫正机构办理报到手续,接受社区矫正。
可王某某从2018年起就开始在壶关县务工生活,社区矫正中关于外出请假的监督管理规定让靠打工养家的他犯了难。“家里两个孩子还在上学,正是花钱的时候。这个家就指望我每月打工的收入。”王某某心里着急,多次向林州市社区矫正机构申请变更执行地到壶关县,却迟迟没能获批。
2月26日,王某某向壶关县检察院递交了申请法律监督的材料。受案当日,检察官联系壶关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王某某务工的石料厂实地走访。在机器的轰鸣声中,检察官见到了王某某的老板刘某某。“他在我这儿干了8年,勤快踏实,从没出过岔子。”刘某某说,“他一直住在厂里的宿舍,如果能转过来,我愿意当保证人,配合司法所一起监督他。”
检察官经走访了解到,王某某在壶关县有固定住所,有稳定的工作,保证人也靠谱,完全具备监管条件。检察官心里有了底,一边和壶关县司法局沟通确认,一边主动对接林州市检察院和社区矫正机构。两地相关部门很快达成一致,认为变更执行地更有利于王某某顺利回归社会,决定协作打破区域壁垒。2月28日,王某某的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申请顺利获批。如今,其已顺利在壶关县接受社区矫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