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们站在这个山坡上,看到的是45棵松树被非法盗伐后,裸露的树桩散落林间。现在再来看,130余株柏树错落挺立,虽然才半米来高,但都稳稳扎下了根。”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某林场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时,望着眼前的柏树新苗感慨道。
事情还要从一条数据说起。2025年11月,枣阳市检察院运用“非法收购运输林木法律监督模型”,对近年来办理的盗伐、滥伐林木刑事案件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发现在一起盗伐林木案中,被告人董某盗伐松树45株,后将木材卖给某林木收购点。2024年4月,董某因犯盗伐林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然而,刑事案件已办结,盗伐者却未及时履行生态修复责任,山林“创面”依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损状态。该案还暴露出相关林木收购点存在林木来源核查不到位问题。
2025年12月,枣阳市检察院建议相关职能部门针对行为人不主动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情形,依法督促其补种苗木;同时针对林木收购环节的监管漏洞,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开展行业治理,规范林木收购经营行为。
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建专班开展工作:与董某积极沟通,组织专业力量现场勘查,制订科学的补植方案,有序推进苗木栽种。对辖区内42家林木收购点的经营情况开展检查,责令6家未建立经营台账的收购点限期整改,取缔2家临时收购点,并对排查发现的违法收购点依法查处。此外,指导督促各收购点建立健全林木收购审核机制,从源头上堵住非法收购漏洞。
今年2月,董某完成了柏树苗的补植复种。经后续跟进确认,树苗成活率达90%以上。
办案检察官在回访时也看到了涉案林木收购点的变化——墙上挂着规范的管理制度,台账记录清晰完整,收购木材时严格查验来源。“以前没太注意,想起来在台账上记两笔,想不起来就扔一边。现在制度上墙,收的每一批木材都按规矩来。”收购点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