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绝非一时之功。如果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很容易出现“打一阵、好一阵,松一松、又反弹”的局面,无法从根本上铲除其生存土壤。
3月31日,民政部公布8起假冒行业协会等非法社会组织典型案例。这批非法社会组织未经登记打着行业协会等旗号开展活动,损害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秩序,侵蚀社会组织公信力,均被依法取缔或责令解散(据3月31日新华社报道)。
不少人一看到以“学会”“协会”命名的组织,尤其是对冠以“中国”“中华”“国际”“世界”等字样的组织,总会默认为是权威、正规组织。但从此次通报可见,有的看似正规的组织,实则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相关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法进行登记。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或者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都属于非法社会组织,依法应予以取缔。
从运作手法来看,这些非法社会组织套路化、伪装性极强:有的伪造章程、搭建层级、私设职务,刻意模仿正规协会;有的被取缔后改名换址、死灰复燃;有的私刻印章、悬挂牌匾,把违法活动包装得“名正言顺”;更有甚者,伪造公文、制作虚假证书、搭建山寨网站,营造官方假象,再以培训、认证、评比、收费入会等手段牟利。它们披着合法外衣干违法勾当,欺骗性更强、危害更严重,既可能侵害群众财产安全,更会严重侵蚀社会信任根基。
法律明文规定之下,为何仍有人铤而走险?背后原因值得深究。一方面,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权威认证”“资质背书”有迫切需求,而普通公众又不知如何去核验真伪,这就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了生存土壤。另一方面,违法成本与收益的严重失衡也助长了此类乱象滋生。非法社会组织往往采取“轻资产”运营模式,一旦被查处极易改头换面、卷土重来,而现行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的惩处力度相对有限,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此次民政部的集中曝光和依法处置,释放出监管部门高压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的明确信号。但必须清醒认识到,打击非法社会组织绝非一时之功。如果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很容易出现“打一阵、好一阵,松一松、又反弹”的局面,无法从根本上铲除其生存土壤。
常言道,打蛇打七寸。那么,非法社会组织的“七寸”在哪里呢?简单来说,如果公众能第一时间识别出非法社会组织的真面目,自然不会上当。如何识别,这就需要一面好用管用的“照妖镜”。这个“照妖镜”,其实就是民政部设立的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和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其中有专门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板块,一键可查真伪。公众在权威平台上查询不到的,很有可能就是非法社会组织,便可及时进行举报,推动职能部门启动核查工作。
“照妖镜”在手,人人都是“捉妖人”。当“人人喊打”且“人人能打”的大环境形成后,举报就能起到“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推动形成查询、举报、查处、警示环环相扣的良性机制,实现全链条闭环治理,让丑恶现象无处藏身、无机可乘。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也是这个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