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犯罪治理与法治文艺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会议由北京侦探推理文艺协会、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来自法学界、文学界、艺术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围绕犯罪治理与法治文艺的互动展开研讨。
法律规范与文艺创作是什么关系?对此,国家法官学院原院长黄永维结合中外文学作品分析法官形象,提出法治题材作品须符合司法常识与生活逻辑,不能以离奇反常识的冲突推进情节。导演李杨强调,创作者既要讲好故事,更要对传递的社会现实与法律准则负责。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世洲指出,文学表达有自由空间,但应严守刑法为创作划定的底线。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文华建议,侦探推理文艺宜跳出传统案件框架,融入网络犯罪、人工智能等前沿议题。中国作家协会对外联络部副主任郑磊结合海外出版经验,提出法治文学提升国际传播力的核心是写好真实可信的中国故事。
随着讨论的深入,话题进一步延伸至社会现实与未来发展。全国公安文联原副主席张策提出,中国侦探推理小说的创作仍需深耕本土经验,写出属于中国社会的悬疑叙事。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刘长敏审视了战争犯罪,认为经典文学作品能够帮助人类理解战争与暴力的沉重代价。
此外,与会专家还探讨了文艺作品在警示违法犯罪行为与折射社会问题上的双重作用。有专家指出,道德评价不能僭越法律底线,文学可以追问灵魂,但法律必须坚守客观事实。
闭幕式上,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作总结发言。他表示,把犯罪治理与法治文艺放在同一视野中考察,为法学研究和文学创作提供了新的观察角度。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只有既尊重法律事实、程序规则,又保持文学艺术的表现力,法治文艺才能更好传播法治理念,增进全社会对犯罪治理问题的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