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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库尔勒:化解不合理扣费纠纷
2026-04-10 09:27: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残疾人梁某某、朱某某在各自家人的陪伴下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以手语和写字的方式将已拿回租金、押金的好消息告诉检察官。

  2025年5月,梁某某、朱某某与‌某公司签订摆摊经营合同,约定两人预先支付全额租金及押金1.85万元,并承担电费、保洁费等,承租期限至2025年11月。然而同年8月,因摊位区域装修施工,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因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等问题发生争议。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协调未果后,梁某某、朱某某向库尔勒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支持起诉。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发现,梁某某、朱某某均为听力、言语一级残疾人,与人沟通存在障碍,且缺乏专业法律知识,维权能力较弱,符合支持起诉条件。为充分保障残疾人诉讼权利,承办检察官先后对接残联、特教学校及当事人亲友等,多方协调配备手语翻译,全面了解梁某某、朱某某的诉求。

  “每一笔钱都事关两个家庭的生计,必须把事实查透、把法理讲清。”承办检察官介绍。通过逐份核对合同、缴费凭证、施工通知等证据,承办检察官厘清双方争议焦点为公司能否以未及时交纳保洁费为由,全额扣除剩余租金与押金。

  对此,承办检察官积极搭建无障碍调解平台,一边向申请人梁某某、朱某某耐心释明合同履行与退费规则,一边向企业指出格式条款边界与法定退款义务。经释法说理,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扣除合理保洁费用后,向梁某某、朱某某退还摊位租金、押金共计1.2万元。目前,上述款项已全部履行到位。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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