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贰臣”标签下的铁面初心
2026-04-10 09:49:00  来源:检察日报

  顺治十八年(1661年)春,南苑皇家猎场旌旗猎猎,马蹄声碎。众人宴饮方酣之际,中书舍人魏之佳忽然伏地悲泣,哭诉父亲被流放辽阳、客死他乡的不幸遭遇。他的父亲,便是明末清初享誉朝堂的“铁面御史”——魏琯。明清之际,家国动荡、人心浮动,魏琯以法立身、以谏立言、以民为念,用生命践行了士大夫为民请命的责任与担当,却也因这份坚守落得客死他乡的结局。

  魏琯生于山东寿光一户诗礼传家的乡绅门第,崇祯十年(1637年)进士及第,授河间府推官,协助知府掌管狱讼治安。初入仕途,魏琯便展现出出色的司法才干,在任时整肃奸弊、清理积案、昭雪沉冤,不久便被提拔为监察御史,跻身明朝中央官员之列。

  时移世易,崇祯十五年(1642年),清军攻破寿光城,魏家遭遇灭顶之灾。家园尽碎,明室崩颓,清军入关。身负国仇家恨的魏琯无奈而降,自此,兼侍两朝、屈膝侍敌的贰臣身份成为其一生无法磨灭的烙印。

  清顺治二年(1645年),魏琯出任湖广道御史。而使魏琯立言朝堂的,正是其在监察岗位上不阿权贵、屡上弹章、为民请命的风骨与担当。

  顺治八年(1651年),漕运总督吴惟华请求捐银万两以资助军饷,连同各项“盈余”,共向京捐银九万三千两。一时间,朝堂上一片赞誉之声。魏琯却从这看似“大义”的捐输中窥见了百姓的血泪。彼时的淮扬地区连年水旱交替,百姓流离失所,生计尚且堪忧,又何来“盈余”可供捐资军饷?吴惟华所谓的“捐银”,不过是将银子按人头摊派给下属官吏,官吏们又层层加码分摊到百姓头上,还有官员趁机中饱私囊。

  在上呈顺治帝的奏折中,魏琯一针见血地指出:“淮、扬连年水旱,惟华输饷,皆分派属吏,仍取自民间。”与此同时,他还弹劾了吴惟华贪赃枉法的种种劣迹:泰州、高邮涝灾,漕粮无从征收,知州请求吴惟华上疏朝廷改征折色,吴惟华收受三千两贿赂后才应允;修筑城墙时,吴惟华谎称捐资助修,却转向民间摊派费用,以饱私囊;更纵容违法乱纪之人侵蚀军粮,桩桩件件,不胜枚举。魏琯一疏呈上,顺治帝当即下令削去吴惟华官职,一场以“捐输”为名、行盘剥之实的闹剧,因魏琯的直言弹劾得以告终。

  时隔一月,魏琯又以一封弹劾奏疏震动朝野。当时正值朝廷举行甄别官员的大典,湖北巡抚赵兆麟却敷衍塞责,荐举亲信多达六十余人,而仅弹劾一位年迈多病的守备。如此滥举微惩,既是对朝廷法度的漠视,也是对吏治清明的损害。魏琯得知后,毅然上疏弹劾赵兆麟苟且塞责的行径。接连两次弹劾,魏琯皆以事实为据,不避权贵,不徇私情,朝堂之上贪腐懈怠之风为之一清,也让顺治帝看到了他在法度之上的远见与操守。

  顺治十二年(1655年),魏琯升任大理寺卿,执掌全国刑狱复核。上任伊始,便着手推动司法制度的革新。他力主恢复明代以来三法司相互制约的旧制,上书申明三法司的职责——“刑部持天下之平,都察院执法纠正,大理寺则取其所问者而平反之”。虽然这一主张未被采纳,但在三百余年前的清初,堪称远见卓识。

  魏琯还针对秋审提出独到见解。秋审是对死刑犯的最终复核,于每年秋八月,由刑部会同大理寺等对判处死刑尚未执行的案犯进行集中审核。魏琯认为“执法不敢不严,原情不可不恕”,他上疏恳请参与会审的各位大臣在坚守法律底线的同时体恤民情,对可矜可悯的案犯,除法定矜恤减免之外,多予缓决。任职期间,魏琯还多次请求革除烦苛律令,他判案公允,不偏不倚,深受百姓爱戴与同僚敬重。

  然而,这份对于“法之平、言之正”的底线坚守,也将魏琯的命运推向悬崖。清军入关之初,八旗兵南下抢掠人口,圈占粮田,导致大量百姓逃亡反抗。而清廷为了维护八旗利益,颁布了逃人法,严惩逃人及窝藏者,并实行连坐株连。为此,魏琯上疏陈情,直言百姓多是因不知情或天性善良而容留逃亡者,将窝逃与叛逆同罪有失公允,于国于民皆无益处。然而,这份言辞慨切的疏言却触怒了顺治帝,魏琯因“偏私市恩”罪名降三级调用。不久后,德州秀才吕煌因窝逃罪被人揭发。因魏琯在会审中曾为他申辩,顺治帝得知后大怒,将魏琯革职并流放辽阳。最终,魏琯在苦寒风霜中积郁成疾,病逝戍所。直至顺治十八年,魏琯次子魏之佳哭诉父亲遭遇,才得以魂归桑梓。

  身处明清鼎革的乱世,魏琯有过被时代裹挟的无奈,也因身侍两朝而被列入《贰臣传》,但魏琯为民请命、秉公执法的功绩与“执法必严,原情可恕”的理念,在今天依旧熠熠生辉。

  编辑:范昕羽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