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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案必检”检什么怎么检
2026-04-14 09:31:00  来源:检察日报

  “这个案件中,公安机关缺少扣押涉案财物的文书,未通知补正意见……”近日,在办理一起危险作业案时,甘肃省玉门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在核查案件时发现办案瑕疵,立刻反馈至办案人,通知公安机关补充移送,确保了案件材料完整、办案程序规范。这是酒泉市检察机关落实“每案必检”的工作缩影。

  2025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创新落实“每案必检”工作要求,推动案件质量管理从末端评查向全程防控转变。

  为明确“检什么”“怎么检”,酒泉市检察院针对案件质量管理中的难点、堵点,出台《酒泉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每案必检”工作规程(试行)》(下称《工作规程》),明确自查、检查、评查三大维度及28项具体指标。《工作规程》提出,要构建“每案必检”工作“1+N”模式,“1”代表基础核心,是全市统一的顶层设计和刚性要求,确保“每案必检”原则、程序和基本标准的一致性;“N”代表多元拓展与特色实践,即在总规程框架下,充分发挥市级检察院指导督促作用,建立“每案必检”动态任务清单,为全市检察机关提供工作方向和路径。同时,各基层检察院、各业务条线结合自身区域特点、重点工作和案件类型,通过制定实施细则、开展专项评查、提炼特色做法等,形成各有侧重、类型互补的“每案必检”实践体系。

  面对这项“大工程”,如何提质增效?答案是智慧赋能。酒泉市检察院牵头研发了“电子证据审查智库”系统,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快速处理数据、智能校验证据链条,提升案件自查效率。同时,启用智能评查系统,通过设置七大类236项质检规则,自动抓取质量问题。截至目前,该系统已累计自查案件2325件,发出预警327次,纠正问题89个,实现了从人工抽查到全程智能监控的转变。

  为确保监督实效,对内,该市检察机关构建起“部门负责人—检察官联席会—检委会”三级检查体系;对外,与政法委开展协同督查。聚焦个案评查出的问题,检察机关还开启“典型剖析+研习演练”模式,以个案检视倒逼质效意识提升。

  “‘每案必检’不是挑毛病,而是要形成‘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提升质效’的闭环,推动案件质量实现系统性、结构性提升。”酒泉市检察院检察长景涛说。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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