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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心头事,改造更安心
2026-04-14 09:31:00  来源:检察日报

  “合同续签了,农民工工资也发了,压在心里的石头总算落下了。我一定严格遵守规定、好好改造,时刻牢记法律‘红线’。”近日,正在湖北省枣阳市看守所内服刑的拘役罪犯唐某对枣阳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说。

  唐某系某电信服务公司总经理,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在枣阳市看守所服刑。今年3月初,枣阳市检察院驻所检察室检察官在同服刑人员开展日常谈话中了解到,唐某入所后一直忧心忡忡,情绪波动较大。经深入沟通,唐某说明实情:因临近春节时被收监,十余名农民工工资久拖未付;他本人须参加专业技术资质等级考试;公司还面临通信基站维护合同续签、光纤熔接机故障处理等紧急事务。上述事项均需其本人签字确认、具体安排、亲自办理,其他人员无法替代。

  为此,唐某依法通过看守所向驻所检察室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临时离所两天处理上述紧急事项。

  了解唐某的情况后,该院驻所检察室立即启动审查程序。检察官全面调取唐某危险驾驶案电子卷宗,确认其所涉犯罪属轻微刑事犯罪,且无犯罪前科,社会危险性较低;实地走访公司,逐一核实申请事项的真实性、紧迫性及离所处理的必要性;同时,向监室民警了解唐某羁押期间表现,确认其遵守监规、表现良好。经全面审慎审查,检察官认定唐某所述情况属实,离所处理事务具有不可替代性,符合法定临时离所条件。

  在此基础上,该院驻所检察室依据刑法第43条,经集体分析研判并报经审批后,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准许唐某在规定时间内离所,专门处理上述紧急经营与民生保障事项。

  离所期间,唐某第一时间补发了农民工工资,续签合同,参加了技术资质等级考试,并协调技术工人现场解决施工问题。事毕,唐某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回看守所报到,全程无脱管、违规行为。

  “我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坚决维护刑罚执行严肃性与权威性的基础上,依法保障服刑人员合法权益,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枣阳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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