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杨某遇到了放暑假的初中生冯某、郑某、阳某,怂恿道:“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我去外地搞点钱花。”
◆到达盗窃地点后,杨某通过微信视频远程指挥,让三名少年躲避商场的监控摄像头,通过地下停车场迂回到某手机店后门,用砖块砸开玻璃门把手后入室作案。
◆调查结果显示,三名少年的家庭情况颇为相似: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年迈的老人,根本无力管教。他们在暑假期间混迹于网吧、台球厅,与杨某相熟后,最终一步步沦为他实施犯罪的工具。
凌晨,三个黑影潜入一家“智能生活馆”,盗走了4部苹果手机。这起看似普通的盗窃案背后,是幕后黑手操控未成年人跨省作案。经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13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撤销前罪缓刑,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4000元。
缓刑考验期内教唆未成年人“搞钱”
2025年7月下旬,正在缓刑考验期内的杨某在四川省岳池县老家赋闲,因为手头拮据,他想着弄点钱花。7月30日,在当地一家台球厅打球时,他遇到了放暑假的初中生冯某(时年14岁)、郑某(时年15岁)、阳某(时年15岁)。
了解到三个孩子都是留守少年,杨某顿时有了主意。他凑上前去,怂恿道:“你们闲着也是闲着,不如跟我去外地搞点钱花,用‘爆破’的方式弄手机,来钱快得很。”所谓“爆破”,就是暴力破门盗窃。三名少年起初有些犹豫,但经不住杨某反复劝说,加上平日里杨某时常出钱请他们吃喝玩乐,碍于面子,最终答应下来。
杨某提议由他垫付来回路费,远程指挥三人盗窃手机,盗得的手机由他销赃,扣除垫付费用后分配收益。通过网络搜索,杨某选定了湖北宜昌作为作案地点——这里距离四川老家远、经济相对发达,更容易偷盗高价值手机。确定好作案地点后,在出发前,杨某还教三名少年如何快速砸开玻璃门窗、破坏门锁和搜寻高价值手机。
三次作案两次得手
2025年7月31日凌晨3时许,冯某、郑某、阳某三人乘坐杨某预约的顺风车,连夜抵达宜昌某商业广场。按照杨某通过微信视频作出的安排,三人确定以某品牌手机店为目标,试图破坏大门进入。然而,刺耳的破门声很快惊动了巡逻的保安。三人做贼心虚,仓皇逃离现场。
远在四川的杨某又用手机地图搜索出宜昌手机专卖店信息。再次确定好目标后,他马上呼叫网约车载着三名少年前往宜昌某商圈伺机作案。到达目的地后,他通过微信视频远程指挥,让三名少年躲避商场的监控摄像头,通过地下停车场迂回到某手机店后门,用砖块砸开玻璃门把手后入室作案。
三人是第一次作案,精神紧张且毫无经验,手忙脚乱中来不及仔细分辨货架上摆放的是什么,最终盗走的12部手机中仅有两部是真机,价值约3000元,其余10部均为店里展示的手机模型。
得知“战果”后,杨某斥责三人做了亏本“买卖”。他再次通过微信指挥三人“转战”宜昌某步行街手机专卖店。在他的指挥下,三名少年合力撬开手机店的卷闸门,由一人爬进去坐在地上,用脚踹开装有U形锁的玻璃门进入店内,盗得4部真手机,价值1.7万余元。因嫌弃盗窃的手机太少,杨某一怒之下与三人断开联系。三名少年只好半夜找亲戚朋友凑钱约顺风车回家。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被盗窃的商家在接到安保系统报警后匆忙赶到门店,确认门锁被砸、4部手机被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三人在返回四川省岳池县途中被民警抓获。
开展训诫帮助迷途少年回头
案发后,宜昌市猇亭区检察院“拾光未检”办案团队第一时间依法介入该案。“检察官姐姐,我们还有机会回头吗?”讯问中,14岁的冯某问道。
答案是肯定的。为了最大限度地挽救这三名少年,猇亭区检察院未检检察官展开深入细致的调查。他们调取全部卷宗,反复比对监控视频与犯罪嫌疑人供述,并前往四川省岳池县对三名少年老家的村干部、邻居和朋友进行实地走访,深入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
调查结果显示,三名少年的家庭情况颇为相似: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年迈的老人,根本无力管教。他们在暑假期间混迹于网吧、台球厅,与杨某相熟后,最终一步步沦为他实施犯罪的工具。
鉴于其中一人为初二学生,另两人即将升入高中,该院联合公安机关对他们开展训诫,并从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帮扶,帮助三名少年重新塑造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向其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管教职责,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于幕后黑手杨某,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秘密窃取公私财物,其行为涉嫌盗窃罪。考虑到杨某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且涉嫌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应当从重处罚。
今年2月28日,检察机关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杨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作出前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