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的工资终于全额到账了!”近日,王某和张某拿到最后一笔劳务报酬时,难掩心中的喜悦。这起超龄劳动者讨薪纠纷,在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的支持与协调下,最终实现了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经营的双赢。
2024年2月,已退休的王某和张某为补贴家用,经人介绍入职当地一家服装加工厂,并与老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了工作时间、工资标准等事项。起初三个月,工资均能按时发放。然而,好景不长,受市场环境影响,工厂订单锐减,老板开始拖欠工资。二人多次讨要,对方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推托。出于对工作的珍惜和对老板的信任,她们继续工作了三个月,却仍未拿到一分钱劳动报酬。身心俱疲的二人离职后,踏上了信访维权之路。
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二人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属于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监察和仲裁的受理范围。走投无路之际,她们得知检察机关有支持起诉职能,于是重新燃起希望。同年9月,王某和张某攥着协议书,走进平湖市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求助。
针对二人反映的情况,检察官周盼盼立即展开调查,仔细审查员工群聊天记录、与老板的单独对话、手写考勤表及书面协议,并指导二人补充银行流水等证据,夯实劳务关系的事实基础。经查,虽然二人已超龄且领取养老金,与企业不构成劳动关系,但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受法律保护,企业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已侵害其合法权益。同时,检察官走访调查了解到,该服装厂并非恶意欠薪,确因订单骤减、回款困难陷入经营困境,老板也坦言愿意支付欠薪,只是希望宽限时日。
如何既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又兼顾企业实际困难?该院依托与司法行政、人社等部门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主动联动人社部门开展“背靠背”调解。2024年10月,双方达成和解,约定企业分期支付欠薪,首期款项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兑现。
考虑到王某和张某家庭经济困难,检察机关同步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及时向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缓解其燃眉之急。为确保协议落地,检察官持续跟踪履行情况。随着企业经营状况逐步好转,近日,二人被拖欠的工资已全部到账。
◎办案检察官说
“超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仍选择继续或重新就业的人员。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这一群体不断壮大,在缓解劳动力短缺的同时,也面临权益保障难题。超龄劳动者入职时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并注意保留考勤记录、工资条等能证明用工关系的证据;发生纠纷时,应积极与单位协商,及时向人社部门求助,必要时可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浙江省平湖市检察院检察官周盼盼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