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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追“证”
2026-04-23 17:15:00  来源:检察日报

  “压在心里4年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以后能踏踏实实过日子了。”不久前,邓女士在电话里向江西省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张明恺轻声说道,语气里褪去了过往的委屈与焦灼,满是卸下重担后的释然。这场横跨数年的婚姻纠纷与司法维权,终于在三级检察机关的合力攻坚下,迎来了公正的结局。

  2007年,邓女士与程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平淡安稳的生活在2020年戛然而止。程某与刘某公然在外同居,后来还育有一个女儿。面对丈夫的背叛,邓女士既心痛又愤怒,于2021年10月以程某涉嫌重婚罪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2年7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石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全面审查在案证据,发现能够证实程某、刘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这一重婚罪核心要件的证据尚不完整,遂于同年11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023年10月,邓女士提出申诉,该院审查后驳回其申诉。

  2024年1月,邓女士带着满心委屈,向赣州市检察院提出申诉。考虑到该案时间跨度长、取证难度高、事实认定存在争议,赣州市检察院当即将该案列为重点攻坚案件,并报请江西省检察院协同审查。三级检察院会商形成一致意见:原案存疑不起诉的核心症结在于证据不足,必须以更细致的态度、更务实的举措查清事实真相,给申诉人一个负责任的交代。

  为扎实办好该案,江西省检察院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将核实事实、补强证据、化解矛盾贯穿办案全过程。检察官一方面当面听取邓女士陈述,细致梳理案件关键细节,同时耐心安抚其情绪;另一方面与原办案单位座谈研讨,厘清此前办理中的堵点难点;顺着邓女士提供的线索,协调相关部门调取电子数据等关键材料;走访10余名知情群众,逐一固定证人证言,仔细核对婚姻登记信息、子女出生证明等材料,一步步把事实查清、把证据补牢。

  随着调查的深入,新调取的视频资料、多名群众证言、程某与刘某的身份关系材料及二人共同生活轨迹等证据陆续到位,足以证实程某、刘某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的事实。经反复论证,赣州市检察院认定程某、刘某重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于2024年10月依法撤销原不起诉决定,并指令石城县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5年4月,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以重婚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庭审现场,程某、刘某当庭认罪认罚,主动向邓女士鞠躬道歉,明确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至此,邓女士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实实在在的维护。

  “该案的成功办理,让我们深刻体会到,控申检察工作既是群众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检察机关倒逼提升办案质效、守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抓手。”江西省检察院控申检察官张明恺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用好检察一体化机制,以高质效办案守住公平正义底线,以有温度的司法回应群众期盼,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群众信访案件,守护万家安宁。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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