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指出:“‘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要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使之更加科学完备、统一权威。”“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出自战国时期法家代表人物慎到所著的《慎子·逸文》,这一古训深刻凝练了法治建设的两条基本规律:一是国家治理不可无法,无法则秩序崩塌、社会动荡;二是法度不可僵化,守旧不变则矛盾激化、治理失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重新审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理论内核,系统汲取其中的历史经验,能够为当前推进重要领域立法、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与智慧引领。
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源远流长,以法治国的思想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时期,管仲便明确提出“以法治国”的理念,主张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并在实践中严格践行法度。这一思想在后世不断发展完善,战国时期商鞅倡导“缘法而治”“一断于法”,认为“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明确了法律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地位。韩非子进一步提出“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将法律的有效实施与国家兴衰紧密相连。
“以法为本”的理念并非法家独有,儒家虽重视德治,但亦不否定法律的基础作用。孔子提出“圣人之治化也,必刑政相参焉”;孟子认为“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强调德治与法治缺一不可;荀子则进一步凝练出“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的治国方略。这种儒法合流的趋势,使“以法为本、德法并治”成为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北宋王安石在《周公论》中提出:“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将“善法”与“善治”紧密结合,进一步丰富了传统“以法为本、因时变法”的治理思想。
中国古代统治者历来重视法律的制定与实施,从春秋战国到清末,历代王朝创制了数十部重要法典和大量单行法规,形成了成文法典丰富、法律体系完备的中华法系。“盛世修典”是各个朝代共同的立法追求,这种法典化传统成为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征,也是其绵延两千余年未曾中断的重要原因。纵观我国数千年历史,国家的强盛与衰弱,始终与法治的健全与否密切相关。商鞅通过“徙木立信”树立法律公信力,推动新法的实施,让昔日诸侯皆鄙之的秦国实现了富国强兵,为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汉初,统治者尊重法律权威,以身作则,汉文帝听取廷尉张释之“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的谏言,严格依法办事,奠定“文景之治”的法治基础。唐太宗欣然接受时任大理寺少卿戴胄“敕者,出于一时之喜怒;法者,国家所以布大信于天下也”的劝谏,君臣同心,严格执法,成就了“贞观之治”的盛世气象。与之相反,秦末统治者将严刑峻法推向极端,以致二世而亡。安史之乱后,中央权威衰落,节度使拥兵自重,法律无法约束地方,河朔三镇“法令、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最终导致五代十国的战乱动荡。
《周易·系辞下》有云:“易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在强调法律重要性的同时,我国古代还重视法律的因时而变、与时俱进。商鞅提出“观俗立法则治,察国事本则宜”的立法理念,指出“不观时俗,不察国本,则其法立而民乱,事剧而功寡”,深刻揭示了制度僵化必然导致社会动荡、国家衰落的历史逻辑。韩非子进一步发展变法思想,提出“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强调法律与制度必须随社会变化而调整。王安石主张“立善法”需“于方今实为便,于古义实为宜”,即法律应简明易行,且符合形势发展需要。
经过数千年的积淀与革新,中华法治文化逐步形成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理念,息讼无讼、刑措无用的价值追求,明德慎罚、罪疑惟轻的慎刑思想,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平等观念,以及宽宥老幼、妇残、废疾的恤刑原则。在实践层面,自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公布成文法以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经历了多次重大变革,魏国李悝变法,编纂《法经》,推动魏国率先强盛;商鞅变法改法为律、明法重刑;汉文帝废除肉刑,践行以人为本、恤刑慎罚的理念;唐代编纂《唐律疏议》,让“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的中华法系声名远播。北魏孝文帝改革、北宋熙丰变法等重大变革,均顺应历史的潮流,符合时代发展趋势。
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同时,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求,聚焦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数据安全、基层治理等新领域新问题,加强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精准回应群众诉求,着力填补法律空白。同时,要规范高效执法、公正司法,对不适应实践发展的法律法规及时修改、废止、解释,持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我们要用群众易于接受、通俗易懂的形式开展精准化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为全面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文化根基,其中蕴含的政治智慧、治理经验与当代法治理念相融相通。汲取中华法文化之精华,并将其融入法治国家建设,既是对历史智慧的传承,也是对时代需求的回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