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算力和数据、算法共同构成了数字经济的三要素。算力是数字经济发展的“燃料”,指代数据的处理能力。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形成了以生产、供给、使用为核心的算力产业生态体系,即形成了从“资源生成”到“服务分配”再到“价值实现”的完整闭环。各地政府为了激励算力的开发及使用,逐步出台以算力为核心要素的产业资助制度,通过资金、实物、电价、消费券等形式,推动企业、科研机构、个人等主体购买算力服务、供给算力资源,从而降低数字生产成本,进一步增强数字经济活力。
在法律激励数字经济发展的背景下,算力产业资助是值得关注的热点话题。算力产业资助存在的必要性源于数字经济规模化发展催生的算力产业发展需求、国家对公民在数字社会中的生存及发展权益的回应。当前算力产业资助的相关法律规范缺乏直接性,规范依据缺乏可操作性,在精细化立法、行政给付法治化、领域法潮流的推动下,亟须研究算力产业资助专门立法的规范进路。应以算力经济促进原则、算力产业资助补充性原则、算力产业资助补偿性原则作为法律规范的基本原则;将算力生产资助、算力使用资助、算力汇集资助界定为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规定资助对象要件、技术资质要件、特定交易对象及场所要件作为算力产业资助要件;构建由申请程序、评审程序、发放程序共同组成的算力产业资助申请发放程序;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责任入手,完善算力产业资助监管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