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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执行僵局, 为群众兑现“真金白银”
2026-04-29 13:32:00  来源:检察日报

  破解“执行难”,不仅关乎群众“纸面权益”的兑现,更是检验司法公正的“试金石”。

  山西省平陆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数字检察作用,推动财产执行从“个案纠正”向“类案治理”、从“人工筛选”到“数据推动”提档升级,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诉讼利益,助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因为民间借贷纠纷,王某被法院判决向李某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12.1万余元。王某未及时履行判项,被李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王某的银行账户信息、第三方支付平台余额、保险信息等,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作出“终本执行”裁定。

  2025年8月,平陆县检察院在开展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中,发现此案存在疑点:王某系退休人员,法院却未与社保中心对接,未查询其养老金拨付情况。检察官向社保中心调取了王某相关信息,发现王某每月领取养老金4425元。

  考虑到王某本人并无法定额外支出,检察官认为其具备执行能力,该院遂建议法院恢复执行该案。

  同时,该院应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执行人领取养老金法律监督模型”,调取法院相关信息4236条、社保中心养老金拨付数据4836条,碰撞比对后发现异常数据62条,最终筛选出有效线索8条。

  经进一步调查,检察官发现,王某等11人每人每月能领取4201.05元至6650.39元不等的养老金,高于平陆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他们的涉诉案件均被“终本执行”,最长的达十年。法院未穷尽调查手段,致使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共计169.3万元被长期搁置。

  2025年8月29日,平陆县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制发类案检察建议,建议其恢复相关案件执行,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同年9月16日,法院采纳检察建议,立即恢复对上述案件的执行。执行期间,检察官持续跟进监督,定期向执行法官了解执行案件进展情况。

  2025年12月31日,共计100余万元案款被先后打入了申请执行人个人账户。李某收到案款后,激动地说:“这下能过个好年了。”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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