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负责种植合作社十几年,天天和农民打交道,也算懂他们的心思,也很清楚农村没有经济收入来源,发展就很难。今年春节,我关注到了嵩县这个修桥欠款的“终本执行”监督案件,心里很欣慰又很感触。欣慰的是这个案子里的郝某拿回了多年没解决的工程劳务款,感触的是通过这个案件印证了“做好事不该吃亏”的道理,同时村委会主任也甩掉了“限高”的帽子,干起工作来更有了劲头;村里也理清了旧账,村民们对郝某的亏欠也终于没有了。可以说,达到了让多方都满意的效果。
这虽然是一起标的不大的小案子,可是,从最高检发现线索到基层院具体办理,从办案检察官深入田间地头调查到推动法院重启执行,再到法院整改规范,每一步都透着对老百姓的牵挂。这就是“小案不小办、小案不小看”的生动体现,不只是大案才值得重视,办好老百姓身边的小事、难事,也同样能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政绩观。为这样接地气、有温度的检察工作点赞!
作为一名长期在农业农村板块深耕的代表,我深知群众最盼的就是公道、实在。希望检察机关能继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多关注这类民生小案,用法治力量守护好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新期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