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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后,我们为何要了解东京审判
2026-05-06 20:36:00  来源:检察日报
 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日本东京开始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首要甲级战犯进行国际大审判,史称“东京审判”——此时,距日本宣布投降仅过去8个月。二战硝烟未散,世界满目疮痍,人们对这场审判寄予厚望,希望通过文明的审判来宣告侵略战争是罪行,希望和平的光芒在未来永不熄灭。

  通过法治实现和平,东京审判做到了吗?80年后的今天,我们为何要继续了解东京审判?

  东京审判中的中国力量

  1945年12月,东京审判国际检察局成立。作为起诉方,国际检察局在审判中的作用至关重要,需完成法庭宪章、起诉书等法庭文件的起草工作,确定待审判甲级战犯名单且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并在法庭上完成质证。

  在这场正义的审判中,中国检察官的担子尤为沉重——日本侵华时间最长、暴行最为恶劣。东京审判开庭后,很快就进入中国部分的审理,这也意味着留给中国检察官团队的准备时间不足3个月。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徐持表示:“日本侵华期间,大量证据遭销毁,战后国内局势动荡,关键人证、物证分散且难以系统归集。东京审判主要采用英美法系的审判模式,然而国内熟悉英美诉讼程序和国际法的专业人才短缺。中国检察官团队组建时间晚,却要在极短时间内完成证据筛选、翻译、公证与规范化整理。与其他盟国检察团队相比,中国团队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

  但困难未能阻挡正义的脚步,中国检察官和国际检察局同仁通过多方渠道搜集证据。其中,在中国的实地调查取证为后续法庭质证提供了关键证据,对最终判定日本战犯的罪行起到重要作用。

  1946年3月,中国检察官向哲濬、顾问裘劭恒,美国检察官莫罗、助理检察官萨顿在中国取证,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寻找南京大屠杀目击者和幸存者。

  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专家杨夏鸣介绍:“三个多月的时间里,国际检察局在中方的协助下分批在中国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将相关证人带到东京。就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调查取证工作而言,国际检察局的工作是高效、全面的,代表了东京审判检方调查取证的整体水准。”

  徐持表示:“中国检察官团队系统完成了证据收集、整理、翻译与法庭举证工作,依法依规提交了南京大屠杀、伪满政权、日军暴行等大量关键证据,完整呈现了日本侵华的历史事实,为法庭认定相关罪行提供了重要支撑,体现了专业尽责的司法态度。”

  最终,东京审判留下了4336份证据,48412页庭审记录,共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这些完整的司法档案,是认定日本侵略战争责任、记录战争暴行的权威司法史料,构成战后东亚历史记忆与国际秩序的重要基石。

  新史料揭开审判背后的博弈与协作

  近年来,随着国际检察局档案和苏联伯力审判档案等史料被逐步公开,研究人员对东京审判中的检察官工作有了新的理解。

  徐持举例,晚近研究表明,国际检察局首席检察官季南曾在一份备忘录中明确反驳了修改宪章、舍弃反和平罪管辖的主张,强调东京法庭的被告人必须以反和平罪被起诉;美国助理检察官塔夫纳在1946年3月15日的会议上传阅报告,质疑松井石根是否只对南京大屠杀暴行这一“单一事件”负责,从而应被列入首批审判名单。

  “这些内部争论在过去很少被提及,而新史料让我们看到国际审判背后的复杂博弈,其决策是在不同意见中逐步达成共识的。最终,检方取得了将松井石根列为甲级战犯法庭被告人的共识,诉因是未阻止部下犯下南京大屠杀罪行的不作为责任,他也因此上了绞刑台。”徐持说。

  “东京审判中,检方的史料规模不亚于庭审记录,且类型多样。除了国际检察局对嫌疑人的早期讯问记录,还有大量内部工作档案以及检察官的个人文书。”上海交通大学战争审判与世界和平研究院副研究员赵玉蕙介绍。

  关于检察官的个人文书,最近披露并引起广泛关注的是“萨顿文书”。这批文书包括萨顿1946年至1948年执行东京审判任务时的工作笔记和部分个人文件。

  杨夏鸣表示,萨顿来华进行实地调查取证时,曾走访官员、传教士、医护人员及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搜集了大批第一手证词、统计资料和照片档案,是国际检控方中最早系统接触南京大屠杀现场材料的西方司法人员之一。“萨顿文书”的珍贵之处在于,它是以第一视角完整记录了证据获取、证人甄选、控罪整理等关键过程。

  赵玉蕙介绍,萨顿有保存资料的习惯,甚至保留了在上海出差时的饭店账单。他的这批个人档案成体系,包含在华调查期间的调查报告、工作日记、个人思考以及与各方的往来信件,甚至包括审判结束后他与其他法官、检察官讨论审判的文章与通信。

  “这些文书材料详细记录了萨顿与向哲濬、裘劭恒等中国同事在中国进行调查时的紧密协作与电文往来,是研究检方工作,特别是中美合作取证过程的宝贵资料。”赵玉蕙说。

  80年后,回溯审判“初心”

  东京审判的法庭审理历时两年七个月,在大量人证、物证的基础上,法庭于1948年11月12日宣布了最终判决结果:判处东条英机等7人绞刑,另有16人被判处无期徒刑、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徐持表示,尽管东京审判留下了一些遗憾,如豁免了日本天皇的责任、未追究731部队细菌战等暴行,但仍在很大程度上实现了“通过法治实现和平”的追求。“东京审判首次以国际刑事司法形式确立了反和平罪的犯罪性,打破了‘国家行为豁免个人责任’的旧观念。此次审判,为战后国际秩序确立了一条底线——发动侵略战争者,无论职位多高,都必须承担个人责任。”

  在东京审判开庭80周年之际,我们为何要继续关注和了解东京审判?

  杨夏鸣表示,东京审判的初衷正是预防侵略战争再次发生——当初甚至有人建议将主要战犯就地处决,而非走复杂的司法程序。“时间证明,这种坚守法治的审判很大程度上保障了战后世界的和平。现如今在人类历史发展的十字路口,回顾东京审判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赵玉蕙认为,东京审判最大的意义,是体现了人类对和平的朴素追求。“今天,我们重新审视它,是思考它对现在这个战火频仍、地区冲突不断的世界的意义。东京审判,与纽伦堡审判一起,是二战后国际社会一次前所未有的、极其重要的尝试,其试图将国际法治作为一种手段,来尝试制止战争再度发生,以求得广泛和长久的和平。”

  从当下的世界局势来看,东京审判或许没有达到其最理想的终极目标,但赵玉蕙强调,恰恰是在当下,我们更需要回溯和强调审判的“初心”。“80年前,十几个国家,即便意识形态不同,也可以为了制止战争、结束战争而一起合作,这种超越分歧、共同追求和平的共识与努力,本身就极具价值。如今,重新强调审判的‘初心’,看到历史上各国曾为和平作出的巨大努力,我们更应反思如何才能让世界少一些战火,这正是东京审判留给我们的现实思考。”

  当下,日本右翼势力仍试图否定东京审判定论、美化侵略历史。对此,徐持表示,系统掌握东京审判的史实与司法结论,是回击历史修正主义、维护历史真相的坚实依据。“时至今日,我们仍需了解东京审判。这既是为铭记战争带来的苦难,更是为深刻理解国际法治以法律约束战争、以正义守护和平的核心价值,维护二战后形成的国际法治与和平秩序。”

  历史不会因时间流逝而褪色,正义不会因岁月更迭而蒙尘。80年过去,东京审判的判决仍在回响。唯有正视历史,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唯有捍卫正义,才能让和平的薪火代代相传。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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