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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针对违规取用地下水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回头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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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庄稼人,也是村干部,村里的每一条沟渠、每一眼机井,哪块地浇地靠河水,哪片林灌溉靠井水,我都了然于胸。而“益心为公”志愿者这一身份,又让我从一个村民成为检察公益诉讼一线的参与者。去年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的一纸邀请,让我真切体会到了检察公益诉讼守护民生的温度。 2025年5月,我接到了湛河区检察院的电话,邀请我参与群众举报的辖区内洗车行、洗浴中心违规私取地下水的线索调查。随后,我便和检察官共同制定了排查表,对相关商户开展逐一排查。 在一家洗浴中心的后院,一口被厚重钢板盖着的隐蔽深井引起了我们的注意。“这口井有没有取水许可证?”面对检察官的询问,洗浴中心老板支支吾吾地承认,为了降低成本,未办理过任何审批手续,私自打了这口井。 然而,调查并不都是一帆风顺。一些商户声称使用市政自来水,手续合规,但检察官通过细致的观察,发现这些商户每日洗车量数据与自来水用量明显不符。此外,我们还借助专业试剂,精准甄别自来水与地下水,识破了部分违规商户表面合规的假象。 “障眼法”在排查中也屡屡出现,有的商户将深井水泵固定在隐蔽的地基里,通过操控手中的切换器,自动切换水源;有的商户将水泵伪装成消防设备藏在楼梯间;还有的把取水管道埋在绿化带下;甚至有洗浴中心在池底安装了隐蔽取水口…… 看着这些隐蔽的取水点,我心疼得慌,村里的机井抽水都得按计划来,就怕地下水位降了影响浇地。一家洗车行一天抽的水,就够浇好几亩地,要是这么天天抽,周边肯定要受到影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025年6月13日,检察机关依法向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全面履行水资源保护工作职责。8月13日,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书面回复称已整改完毕。然而,检察机关在后续两次的跟进调查中发现,仍有数家商户未整改,且该局未对辖区用水单位开展全面排查,违法取水问题持续存在。 对此,同年9月30日,湛河区检察院对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其对辖区地下水取用行为依法全面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2025年12月12日,湛河区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湛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辖区内地下水取用行为未依法及时全面履行水资源保护管理职责的行为违法。 站在湛河岸边,看着湛清碧绿的河水缓缓流淌,我更理解了检察官常说的:公益诉讼不是为了办几个案子,而是要守护社会公共利益。以前总觉得“公益诉讼”是个离老百姓很远的词,现在才明白,它就是帮我们守护家门口的河、地里的井、碗里的水。当法律所保护的看不见的公共利益,变成了实实在在的清水、绿油油的庄稼,这便是我和检察公益诉讼的“绿水情缘”。 (整理:本报全媒体记者刘立新 通讯员陈彦培 李浩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