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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6-05-14 09:14: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是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五年来,民法典从纸面条文到落地生根,从规则制定到全民践行,全方位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市场交易、基层社会治理,宛如坚实的法律灯塔,在守护私权、护航发展、引领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绘就了浓墨重彩的时代画卷,书写了新时代民生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

  今年是民法典实施五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依据宪法所确立的基本经济制度,构建了基本的民事权利,确立了社会生活的基本规则。“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依法保障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民法典谱写了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全面保护民事权利的新篇章。民法典作为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和市民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维系民事秩序、保障民生福祉、夯实法治根基的基础性法典。五年来,民法典从纸面条文到落地生根,从规则制定到全民践行,全方位融入百姓日常生活、市场交易、基层社会治理,宛如坚实的法律灯塔,在守护私权、护航发展、引领治理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全面依法治国绘就了浓墨重彩的时代画卷,书写了新时代民生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民法典实施五年多来,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全面保障私权,是保护民事权利的宣言书

  民法典的实施,生动地彰显了我们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在于“民”字,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民权保障、民生改善、民业兴旺、民心和顺、民风文明,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当今世界,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已经成为人类社会的共识,也成为当代法律关注的重点,对人的尊重和保护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我国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了自然人的主体地位,为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提供了全面、系统的规则,开创了我国人格权保护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保障公民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基本政治权利,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民法典的实施全面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超越了传统以财产为中心的私法格局,将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和个人信息等纳入法律保护范围,使“人之为人”的存在价值得到全面确认,成为充分关心人、爱护人、保障人的尊严的基础性法律。民法典物权编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全面保护了业主的合法权利。侵权责任独立成编,为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受害人提供了充分的救济途径。

  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我国民商事立法的体系化

  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而言:一是民法典实现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虽然我国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但在民法典颁行前,民商合一更多地停留在观念和理念层面,并没有真正落实在法律体系和制度层面。民法典的颁行,形成了在民法典统帅下,由民法典与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海商法等构成的完整的民商事法律体系,使民商合一真正落到了实处。在这样一个体系中,民法典处于龙头和统帅地位,在商事单行法没有特别规定时,民法典将发挥兜底适用的作用。二是实现了民事立法的体系化整合。民法典的颁行不仅实现了民事立法内在价值的统一,也实现了民事立法各项规则的体系化。三是民法典为立法机关对相关立法进行备案审查提供了依据。民法典颁行后,立法机关注重运用民法典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开展备案审查。比如,一些地方制定的物业条例中,有关业主权利的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立法机关要求其作出修改,与民法典规定保持一致。同时,立法机关也高度重视对司法解释效力的把关,凡是新起草的司法解释的规定与民法典不一致的,都要进行修改,从而保障了司法解释规则与民法典规范的统一。四是促进了我国新一轮法典化的产生。由于民法典的成功编纂,法典化理念深入人心。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

  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严格执法

  一方面,在民法典颁布之后,国务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了一系列的行政法规,如《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各个部门也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清理了既有的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并废止或修改了与民法典不一致的规定。另一方面,民法典界定了依法行政的行为边界。民法典作为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为行政机关提供了依法行政的准绳。依法行政必须尊重私权,不得任意侵害私权。民法典作为权利法,确立了完善的民事权利保护规则体系,也界定了公权行使的边界。这就是说,依法行政必须尊重私权,不得任意侵害私权。民法典所规定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原则,以及关于平等保护产权、维护合同自由、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的规则,为各级政府依法行使公权力引入了新理念、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必将有力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的实质性提升。还应当看到,民法典强调了对私权的限制必须要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的多个条款规定了民事权益的限制规则,行政机关在依法限制民事权益时,应当遵守民法典的规定。从这一意义上说,民法典也是一部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推动政府治理水平提升的基础性法律。针对实践中出现的“违规异地执法”“以刑化债”“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现象,立法机关制定了民营经济促进法,并在人格权编规定的基础上,专门规定了保护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人格权益的规则。

  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公正司法

  民法典的实施促进了裁判理念和观念的转变,为公正司法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引领。一是促使司法机关树立了以民法典为基础性法律的裁判思维。这就是说,在民法典实施后,作为基础性法律的民法典成为处理民事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法官应确立以民法典为中心的民事实体法律适用理念。二是进入法典化时代后,形成了以民法典为中心的、具有内在价值一致性的、完整的制度规则体系。民法典的实施为法院解决民事纠纷提供了明确、具体的裁判依据,统一了裁判尺度。围绕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一系列司法解释,统一了裁判规则,解决了同案不同判、同法不同解的问题,促进了司法裁判的公正。三是民法典为司法工作人员处理民事纠纷、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提供了体系化的规则指引,改变了其在单行法时代法律适用的碎片化思维。以体系化思维处理纠纷,包括体系找法、体系释法、体系补法。以民法典合同编为例,其实施统一了裁判尺度和标准,有力地保障了公正司法。截至2025年12月12日,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数据,全国法院审理的民事案件一共91524148件,其中合同纠纷有59614628件,占民事纠纷总数的65.14%。可见,民商事纠纷大多为合同纠纷,准确适用合同编的规则是贯彻实施民法典的重要内容,也只有贯彻实施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则,才能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公平、公正地处理各类合同纠纷。

  民法典的实施有力护航了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一是强化对民事主体财产权的平等保护,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从法律和制度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有效保护合法权益,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有恒产者有恒心”,民法典平等保护各类主体的财产权,实现产权保护法治化,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为了适应营商环境改善的需要,民法典完善担保制度,推动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统一,扩张了担保财产范围,鼓励担保交易,促进物尽其用,助力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发挥私法自治功能,严格遵守合同,尊重合同自由,以充分调动市场主体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在现代社会,合同已经深入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生产生活制度工具。民法典合同编是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的基本保障。交易越繁荣发展,就越有利于财富的创造,市场经济就越繁荣。民法典通过保护允诺,督促当事人严守合同,也有利于促进社会财富的增长。三是尊重独立法人人格,维护企业经营自主权。此外,民法典明确了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并予以保护,也护航了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民法典的实施让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规范发展的法治理念深度融入市场经济发展全过程,有力地推动了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

  民法典的实施回应了新型技术发展的时代需求

  当前,高科技快速迭代给人类带来巨大福祉,但大量的高科技也具有一个共同的副作用,即对每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威胁,这也使人格权保护面临严峻挑战。民法典设置了系统完备的人格权规范体系,为应对高科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新型人格权和人格利益的发展与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这也充分反映了时代精神和时代特征,体现了民法典与时俱进的品格。民法典关于网络侵权、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等规定为互联网治理提供了基本准则;人格权编全面保护隐私、个人信息,确立了数字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则;民法典对肖像、声音等利益的保护,禁止深度伪造侵权、合理区分已公开的个人信息与非公开的个人信息等,为人工智能健康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还需要指出的是,传统的人格权保护模式主要限于对人格权损害的事后救济,缺乏事前预防机制。我国民法典人格权编采取了人格权禁令等责任形式,有助于法官在现实损害发生或者进一步扩大之前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实现对人格权更高水平的保护。民法典第1009条是我国在法律层面首次对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医学和科研活动制定的规范。该条不仅进一步明确了对人体试验的规制范围,还增设了伦理审查机制,强化了对人格权益的保护,为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相关的医学和科研活动设置了“三个不得一个应当”的红线。

  民法典的实施充分表明,这部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民法典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显著成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成果,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站在民法典实施五周年的节点回望,民法典的颁布完成了民事法律的体系化整合,开启了我国法律法典化的新进程。进入民法典时代,我们应当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民法典作为基础性法律的地位,以民法典所弘扬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等核心价值为指引,进一步完善民商事法律制度、深化严格执法、强化公正司法,全面保护民事权益。民法典必将在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进程中,彰显更加鲜明的实践品格,迸发更加磅礴的实践伟力。

  编辑:范昕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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