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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见成效】宜兴市检察院异地帮教“未”爱零距离
2021-05-11 16:27:00  来源:宜兴市检察院

  “大姐,孩子现在怎么样?”

  “孩子现在学会了付出,也懂得了感恩...”

  “马上高考了,有信心吗?”

  “谢谢您,检察官,我会努力考出好成绩的!”

  近日,在异地帮教考察谈话中,17岁的小吴(化名)及其母亲在电话里与宜兴市检察院检察官这样聊着。

  2020年3月至5月期间,小吴经朋友介绍进入微信群参与点红包收款的“代收”业务,明知微信群内他人发的红包是犯罪所得的赃款,仍在朋友的授意下安排同学、朋友等进群点收红包收取好处费。至案发,累计收取、转移赃款139万余元,非法获利3000元。同年5月30日,小吴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2021年2月18日,案件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案卷后发现小吴涉案金额巨大,对能否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存在疑虑。

  “我们办理的不仅仅是一个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为进一步了解小吴的情况,承办检察官没有停下办案的脚步,与小吴及其父母进行深入交谈,并对小吴开展详细的社会调查:小吴系高三学生,无前科劣迹,与家人关系融洽,犯罪诱因是其认为父亲跑运输辛苦,想通过兼职赚取生活费。小吴父母承诺加强监管,村委也表示接纳小吴社区矫正,经评估,小吴具备监管和帮教条件。

  “孩子是一个家庭的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听取各方意见,坚持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理念值得点赞”。2021年3月25日,与会听证员一致同意对小吴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同日,宜兴市检察院决定对小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启动为期8个月的帮教考察。

  小吴系外地高三学生,马上面临高考,如何便利、高效地开展异地帮教?

  宜兴市检察院运用2020年10月16日签订的《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建立长三角区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有关规定,承办检察官主动与小吴常住地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双方就小吴的帮教问题达成共识。

  帮教考察期间,确认由小吴常住地检察机关组建专业帮教小组,双方为小吴量身定制包括心理辅导、知识学习、法治教育等一系列适合其身心的帮教方案,并由小吴常住地检察机关及时通报帮教考察信息,确保帮教考察取得预期效果,让小吴重启新的人生。

  “这次电话回访,孩子表达了悔罪决心和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这是我感到最欣慰的地方。”承办检察官说。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