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成功和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办案人员的努力协调下,2019年4月26日,双方自愿签订《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协议义务,多年恩怨最终得以化解。
倪某与方某原是生意合作伙伴,有长期的生意买卖往来,后因货款支付问题方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查后,认为倪某未能提供有力证据支持抗辩主张,判决倪某败诉,要求其归还货款。倪某于2018年底向无锡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在办理过程中,倪某多次情绪激动地向承办检察官反映,认为其已经归还欠款,是由于自己的疏忽大意没有进行记账,才造成今天的局面。
承办检察官充分发挥检察智慧,从三方面促进双方和解:
一是深入了解寻基础。承办检察官在审查中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原是生意伙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沟通,从法理、情理、成本等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二是检法合作消顾虑。由于倪某的银行卡已冻结致使卡内金额无法取出归还,承办检察官及时与法院执行法官联系并得到支持,对于银行卡解冻等事宜达成一致,并及时将结果反馈倪某,消除倪某的后顾之忧。
三是当场履行保效果。为保障实际履行效果,承办检察官让倪某在签订和解协议前提前准备资金并当场支付,针对不足的部分,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解冻银行卡,使得剩余资金给付到位。由于检法办案人员安排周密,细心沟通,双方当事人最终落笔言笑泯恩怨。
近年来,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在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开展和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