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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实事 见成效】梁溪区检察院“少年蜕变营”开营,联合帮教涉罪未成年人
2021-03-29 18:22:00  来源:梁溪区人民检察院

  为精准帮扶教育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对象、预防其再犯罪,近日,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第一期“少年蜕变营”正式开营,依托与区教育局建立的未成年人检察护未观察员制度,邀请了部分“护未观察员”参加开营仪式,联合开展帮扶教育。

  未成年人检察“护未观察员”制度,是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今年探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新路径,旨在为未成年人提供专业化、全方位、综合性的司法保护。首批“护未观察员”由9名在校教职工组成,聘期为两年。他们在聘期内身肩“公益诉讼观察员”“家庭教育指导员”“罪错未成年人管护员”三大重任,协助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托教师的岗位优势,拓宽发现侵害学生合法权益行为的线索渠道。

  开营仪式上,检察官和护未观察员分别与帮教对象开展谈话教育,逐一听取帮教对象对自己目前现状、今后打算及目标。检察官积极帮助帮教对象剖析犯罪原因,并对考察期的活动提出要求。护未观察员重点从心理层面,引导帮教对象反思自身行为给社会、给家庭带来的伤害,教育帮教对象应有家国情怀,守规矩、明事理、有担当,希望他们早日蜕变,回归社会。

  检察官根据帮教对象涉案事由及自身特点,为其设置了公共课程(必修课)+选修课程(自定义)+指定课程(量身定制),要求考察帮教对象按照为其设置的课程表完成课业,以便考察期满进行综合考评。开营仪式后,检察官对考察对象开设首次学习课堂,从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体现国家责任、严密的体系性、良好的可操作性、综合保护四个角度展开法治教育,通过案例启发帮教对象思考《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刑事责任年龄调整这一规定的立法意义,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有关不良行为的法律规定,围绕如何更好地帮助和促进犯罪的未成年人回归社会的问题,强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分级预防、及早干预,为帮教对象建构起保护自身权益、教育矫治不良行为、预防再犯罪等基本法律知识储备。

  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将继续借力“护未观察员”制度,兼顾司法刚性和教育柔性,形成工作合力,传递司法温度,共同帮助罪错少年早日蜕变、回归正途。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