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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检察这件案例入选“十三五”江苏检察“名案”
2021-06-18 08:57:00  来源: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十三五”期间,江苏检察机关始终聚焦主业、突出司法办案,办理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力的精品大要案,涌现出一批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全面过硬的优秀办案团队(工作团队)和优秀办案检察官(个人)。

  这些案件的办理

  书写了看得见的正义

  其中

  无锡检察机关办理的

  F警用器材公司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案例17)

  榜上有名

  17、F警用器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2019年11月8日,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以F警用器材公司及乌某某等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新吴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充分考虑促进经济发展,促进职工就业,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使F警用器材公司及乌某某等四人认罪认罚。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了解企业状况,全面评估案件的处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围绕如何推动企业合法规范经营提出具体的检察建议,督促涉罪企业健全完善公司管理制度;举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作出不起诉决定,并提出检察意见。2020年12月8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