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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元债务的“冷与暖”
2017-08-22 16:58:00  来源:

  “那批货物变现的钱我们已经拿到手了,多亏了你们检察官!”1月13日,王大爷给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的干警小杨打来电话再三道谢。

  两年前,年过花甲的王老夫妇把省吃俭用存的80万元养老钱借给了朋友蒋某。谁知债务到了期,蒋某却无力偿还,老两口的心情降到了冰点。因为蒋某对金辰有限公司享有债权,80万元的债务便转到了金辰公司名下。经法院判决,金辰公司承担向王老夫妇支付80万元的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法院发现金辰公司濒临破产,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裁定执行终结。老王夫妇不服,向梁溪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他们公司承租了三十几家店铺,光租金一年就多少钱,凭什么法院一纸裁定就说公司没有财产?”王大爷激动地向民行科检察官小杨倾诉。 

  翻阅了卷宗后,小杨逐一走访了材料中涉及的三十余家店铺并查看了租赁合同以及历年的租金转账凭证。小杨发现这些店铺的实际承租人并非金辰公司,而是另有其人,法院的裁定并无不当。 

  就在这时,金辰公司提交给检察机关一份和解协议书和一份授权委托书,以此证明王老夫妇委托刘某作为其代理人,已与金辰公司达成了以厨具、灶具等物品一次性抵充债务的和解协议。 

  “我看法院执行不到钱实在着急,就委托刘某向金辰公司讨债,可我没有同意他们达成以物抵债的协议啊。”刘某又是谁?经过询问,原来王大爷怕法院追不到钱,自己从朋友口中得知可以找追债公司,刘某便是王大爷从追债公司请来的。 

  鉴于双方各执一词,为查明事实,该院启动了公开听证程序。听证会上,金辰公司、王老夫妇、刘某三方就和解协议产生的原因、经过进行了陈述,并对相关证据进行举证、质证。通过观察,小杨发现双方均有和解的意向,便与听证员一起组织双方进行协商和解。 

  经过协商,王老夫妇最终同意了金辰公司用物品抵债的提议,但对这些货物如何变卖,老两口显得顾虑重重。几番思想工作下来,金辰公司代表人答应承担货物变卖之前的仓储费用,并协助王老夫妇将货物进行变现。双方最终在和解协议上签了字。 

  挂了电话,感受到王大爷话语中透露着的快乐,小杨的心头也感到一阵浓浓暖意。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