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手术后恢复很好,现在已经出院在家休养,谢谢检察官能够让我回家照顾孩子。”9月5日,在接受完讯问后,吴某向承办检察官杨帅表达了谢意。与他同样在讯问结束后向检察官表示谢意的,还有同案犯胡某。
今年5月,29岁的吴某与胡某等人合谋租用货船,在无锡市锡山区辖区内的河段上,开设“麻将牛牛”赌场,从中抽头。截至案发,吴某、胡某等人获利6万余元。后吴某、胡某等人被锡山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8月1日,锡山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了解到吴某和胡某二人家中情况特殊,吴某妻子离家出走,其女儿重病需其签字手术;胡某丈夫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家中3岁幼子无人照看。得知这些情况后,该院遂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方面向承办检察官了解案件办理情况、另一方面向相关部门核实吴某及胡某家中真实情况。经了解,吴某和胡某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二人所涉及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两人均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8月2日,吴某及胡某的居住地居委会传来证明文件,分别确认吴某某妻子离家出走,其不满2岁的女儿无人照看且患重病需要手术;胡某男友即幼子生父因吸毒正在被强制隔离戒毒,胡某系3岁孩子的唯一监护人。同时,该院经审查吴某提供的南京儿童医院门诊病历、手术知情同意书等资料,确认证明中所述情况属实。8月3日,锡山区检察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公安机关对吴某和胡某变更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当天,吴某、胡某被取保候审。
“48小时快速完成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温情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这也是我们司法办案需要秉持的理念。”全程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张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