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典型案例发布】贩毒,以“爱情”的名义
2019-05-11 15:13: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王某晨来自一个单亲家庭,18岁便离开家乡盐城来到南京,平日里靠打零工来维持自己和母亲的生活开销,虽然日子过得节俭,但也乐在其中。27年来,生活中一直谨小慎微的王某晨,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参与到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的犯罪当中,究其原因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爱情”。

  2017年7月的一天,王某晨在开网约车期间,被女乘客李某漂亮的容貌深深吸引。由此,王某晨鼓足勇气与李某主动搭讪,短短的路途中,两人相谈甚欢,并在下车时互留了联系方式。随后,经过王某晨一段时间的“花式追求”,两人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开始了同居生活。虽然李某比自己大四岁,但是王某晨依然对这场“姐弟恋”有着美好的憧憬。可他不知道的是,自己的人生轨迹也将伴随这段感情的开始,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2017年底,李某告诉王某晨自己怀孕了,听到自己要当爸爸了,王某晨别提有多高兴。但渐渐地,王某晨发现李某会间歇性的发脾气,嫌弃自己不会赚钱,不仅大声指责自己,甚至还动手打自己的母亲,王某晨对李某这种怪异的行为百思不得其解。

  不久之后,王某晨得知其中缘由,原来李某一直在吸食毒品,这对于刚刚做“准父亲”的王某晨来说,无疑是一个晴天霹雳。

  组建家庭不易,王某晨试图劝说李某不要再沾染毒品。可是,李某仍然无法抵挡毒品的诱惑,并开始“以贩养吸”,且一发不可收拾。孩子出生后,两人的生活更加拮据,单单靠王某晨的经济能力根本无法满足妻子的毒瘾和家庭的开销。在爱情的驱使下,王某晨没有选择离开,依然留在李某身边,并答应帮助李某一起贩卖毒品。

  两人分工明确,李某负责联系毒品上、下线,通过电话、微信洽谈,完成毒品交易,王某晨负责驾驶车辆送李某至毒品交易地点。二人多次前往湖南省岳阳“进货”,再将毒品带回江苏省后卖给吸毒人员,从而赚取高额差价。为了“保险”起见,李某每次都要亲自送货。因为自己有“前科”,不方便乘坐高铁、大巴等公共交通,李某才会让王某晨一个人前去。两人一般都会选择人烟稀少的地点进行交易。自认为谨慎的二人,已然不知公安机关早已布下了天罗地网。

  2018年9月13日22时,李某经事先联系无锡的吸毒人员谈妥毒品交易事宜后,二人驾驶车辆前往无锡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当场从车里一布娃娃中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65.98克。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晨将自己的犯罪行为和盘托出,王某晨承认明知贩毒有罪,却因为深爱对方毅然选择了“帮助”李某。二人共计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80克。

  近日,经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运输、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王某晨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五万元。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