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滨湖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滨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群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汇报,对该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与了充分肯定。
会上,陈利群检察长从四个方面汇报了该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加强实践探索,围绕滨湖区生态建设和资源保护目标任务,通过保护公益、服务全区中心工作、立足履行职能促进美丽滨湖建设;把握方式方法,坚持监督与被监督双赢、打击与督促并重、保护与修复并重,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贯穿于公益诉讼全过程;突出履职重点,加大办案力度,扩大办案规模,注重公益诉讼在生态环境领域、食品药品领域、专项保护领域“三个效应”齐溢;强化运行保障,抓好公益诉讼机构建设、机制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公益诉讼队伍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
人大常委会认为,自2014年以来滨湖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形势和法治进步要求,及时更新理念,创新工作机制,运用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在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药安全和国有资产等方面取得了实效。
陈利群检察长表示:今后该检察院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以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加大工作力度,拓宽思路举措,积极主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不断完善公益诉讼运行机制,着力提升公益保护司法水平,深入开展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努力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深化法治滨湖建设、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