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0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侯某云、陈某、黄某华、马某骥、赵某冬、时某丰6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经审查查明:2015年以来,侯某恒(在逃)、徐某领(另案处理)、李某(另案处理)、蔡某华(另案处理)等人先后在无锡市梁溪区、宜兴市等地共同出资设立无锡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及宜兴分公司、无锡某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纠集被告人侯某云、陈某、黄某华、马某骥、赵某冬、时某丰、时某华(另案处理)、余某国(另案处理)等人,逐渐形成了以侯某恒为首要分子,徐某领、李某、蔡某华为骨干成员,侯某云、马某骥等人为积极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通过各种手段诱导被害人签订虚高的车辆抵押借款合同等,后擅自将被害人车辆拖走,再以被害人逾期还款构成违约为由,强行勒索被害人钱款。该集团成立以来作案20余起,涉案金额共计100余万元,作案区域涉及无锡多个区域,不仅侵害了众多被害人财产权益,而且扰乱了正常经济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