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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说·初心】徐静超:不忘初心 方得始终
2019-10-14 14:40:00  来源:无锡市检察院 惠山区检察院

  

  讲述人:徐静超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

  “天上最美是星星,人间最美是温情。天上星星点点光明,人间温情丝丝动人。”这是我很喜欢的一首歌,中国台湾慈济的《心星》。它总能让我在穿过城市的喧嚣与浮躁、品读办案的紧张与战兢、剥茧人性的灰暗与无奈后,保有内心的淡定、平静与温暖。司法办案是一门艺术,这个过程需要的不仅是磨砺、苦功、技巧,更重要的是由表及里、形神合一。

  因为名字中带有“超”,我的领导和同事们都喜欢喊我一声“超女”,如果真的能成为一个“超女”,扫除天下不平事,那也很好。然而我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我能做的只有保持自己的平静、坚毅和果敢。但我又拥有一个不平凡的身份,我是一个检察官。

  从法学硕士毕业至今十余年了,从我手中经办的案件已经无法一一尽数了,但仍有一些案件,盘桓在我的记忆里,提醒我作为一个检察官的责任和使命。犹记得我还是一名公诉新兵时,公安部挂牌督办的全省首个通过司法协助途径从美加澳新等西方国家劝返归案的“猎狐行动”红色通缉令案件—李某某骗取贷款、抽逃出资、信用卡诈骗案放在了我的桌头。刚接收这个案件时,我心里并没有多大的把握,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且争议点极大,但我知道我可以把能做的该做的都做好。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迅速提前介入,对该案取证要点、证据取舍、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引导,并多次会同侦查机关召开案情分析研讨会,最终发现了该案新的事实证据,被告人李某某另涉嫌抽逃注册资本罪、信用卡诈骗罪,应当数罪并罚。两次补充侦查后,该案资金入账、流向和涉案人员关系网络、案情脉络逐步在我的头脑中清晰,案件卷宗由批捕阶段的10册变为起诉阶段的66册,圆满完成了案件起诉前的相关工作。有了全面的准备,在庭审过程中,面对两名辩护律师分别从证据、定性等方面进行辩护,我通过分组讯问、分组举证、分组质证,将各罪名的完整证据体系和指控要点全面呈现于法庭,对案件罪名定性的关键环节通过图表方式解读置于庭审环节,有力揭露了被告人李某某抽逃出资、骗取贷款和信用卡诈骗的违法犯罪事实。

  全国扫黑除恶风起云涌之际,我办理了由公安部挂牌督办、省公安厅厅长刘旸特别批示时长跨越3年,利用互联网和物流公司买卖制式枪支、气枪近20支,涉案子弹14000余发的特大跨境网络贩枪案。

  这个案件让我印象深刻是因为,该案涉案人数多、涉枪数量大,通过网络买卖,隐蔽性强。其中4支制式枪支中的西格绍尔P226型9㎜半自动手枪2支、格洛克19GEN4型9㎜半自动手枪1支、鲁格半自动步枪1支,由美国海军陆战队以及多个国家军队和国际执法组织所配用。上述枪支在美国、香港等地也属于政府严控的武器,部分枪支已被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通报查找,此类枪支弹药流入社会,将危害社会民生安全。

  为办好此案,我第一时间提前介入,虽然我对枪支型号、名称并不是很敏感,但我相信“勤能补拙”。我通过认真梳理案卷材料,专门请教南京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教授、中国兵工学会安全防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总干事、中华医学会武器创伤学分会武器创伤与创伤弹道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危险物品治安管理专家周克栋教授,将各种型号的枪支一一列明,并将图片和枪支构造一一对应,同时就枪支的构造、机针的使用、缺失、装拆等是否影响鉴定等进行全面学习,就侦查机关展开后续取证、资金流转、其他涉案人员和单位的查处提出针对性的补侦意见。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那些天的学习整理,我成功破解被告人使用虚假地址、多次变更枪支、弹药藏匿地点等在庭审中可能遇到的棘手问题。我通过多次会同侦查机关沟通案情,查清理顺双方买卖枪支具体数量,绘制了四大张购买脉络图,明晰案件脉络,最终该案得以顺利起诉。

  除此以外,我还成功公诉由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294”涉黑案件、全省首例“医托”诈骗案等典型案件。对我来说,办案时认真负责,所办案件无一起被法院改变定性,有罪判决率达100%,是我最大的责任。

  2018年的6月,我走上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道路,我深刻的感受到少年司法与成人司法的截然不同。孩子是祖国的未来,这就意味着我在办案的过程中要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未成年人人格发展并不健全,所以在执法办案的每个环节需要贯穿人性化理念。善良的心是最高的法律。法律的严谨和人性的光辉并不冲突。法律条文是固执的,拿过一个案子,我们看到了开头就能预知结尾,但司法方式是活的,这同样是法律赋予我们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职能。比如处理一个成年人普通刑事案件,是严格执行法律规定、按程序诉讼,但处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考虑的是我们的办案方式、处理结果会影响他的一生、包括他以后的家庭、他将来的子女。记得无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俞波涛曾经说过作为一名合格检察官,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情怀。作为一名未检检察官,首先是有丰富感情甚至是激情的人,然后才是穿着制服的司法者,一个有温度的人才能去温暖别人。

  也就是在我刚刚成为一名未检检察官不久,我就受理了一起生母虐童的重大案子,当我提前介入案件,在医院看到满身伤痕的小杰,同为母亲的我的心情是沉重的,那一刻我肯定的告诉自己要为这个孩子做些什么。

  在单位领导的协调帮助下,一条针对被虐女童的绿色通道迅速开启,女童小杰被送往医疗条件更好的无锡市儿童医院,当日入住重症监护室。为了落实救助费用,在惠山区检察院控申部门的协助下,我们为小杰依法申请司法救助金3万元,并且联系辖区街道、民政部门,协调落实1万余元救助费用,同时协调学校为小杰设立“医院考场”,当小杰顺利答完试卷,我能真切感受到她那发自内心的满足。小杰被送回河南老家后,我和分管检察长会同区妇联、公安分局的同志,驱车赴河南省淮阳县探望受虐女童,并与当地相关部门就女童的后续帮扶、安置、就学、心理辅导等全力对接。

  “阿姨,谢谢你,我一定努力学习,以后也能做一名检察官!”听到小杰那坚定的话语,我始终相信,孩子你若有温暖,国家便温暖;你若得到光明,国家便光明。在所有人的努力下,一定能够让每一名孩子都拥有温暖、获得光明。

  在办理好案件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深挖案件,积极创新,落实省、市检察院重点工作,争创亮点也是我一直思考和努力的方向。2013年起我担任无锡市首家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检察官,所负责的驻所检察试点工作经验在全省引起广泛关注和好评,其他省市检察机关纷纷至惠山区检察院考察学习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经验。我和惠山未检团队努力做好“五个率先”。率先推动侦查机关建立全省首家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并设立检察工作室,率先在全市出台并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率先与区司法局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社区帮教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率先发出全市首份《对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社区矫正、帮教检察建议书》”,牵头并联合区妇联、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部门率先在全市签署《无锡市惠山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干预的试行办法》并被上级院吸纳,作为签署市级层面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全省亮点。深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监督信息化建设,建立“惠佑未检监督平台”、未成年人执法办案中心与检察工作室同步视频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实现“线上”、“线下”同频共振,全力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刑事办案工作,是一项需要付出极大心智与身力的工作。我认为:即使再繁忙,也要去做一个细心、平静、温暖的人。平和不失果断,优雅不失干练,有自己的喜好、有自己的原则,不急功近利,不浮躁轻薄,淡定安逸,心静如水。

  “经年砥砺苦悬胆,勤勉崇廉傲幽兰;春风漫卷检察情,侠骨柔情女儿心。”我明白,“女检察官”不仅仅是个称谓,而是包涵了太多太多的人生道义,要坚守信仰,秉持法治的职业气质;敬畏法律,心怀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尊重法治,坚持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职业风范;要勤于反省自悟、明辨真善恶丑;要胸怀善念,脚踏实地,持恒努力。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