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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新闻宣传作品的决定
2017-08-18 16:50:00  来源:

  锡检发〔2016〕48号

  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

  优秀新闻宣传作品的决定

  各市(县)、区人民检察院,市院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和社会沟通能力,加强检察新闻宣传队伍建设,提高检察新闻宣传作品的质效,为实现“双争”工作目标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近日,市院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全市检察机关优秀新闻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经各基层院择优推荐、专家认真评审,共评出一等奖作品1件,二等奖作品2件,三等奖作品3件以及优秀奖作品3件。现对获奖的优秀新闻宣传作品通报表彰如下:

  一、一等奖

  《企业“小船”变“巨轮”》,作者:惠山区检察院唐晓宇。

  二、二等奖

  《知识产权保护的无锡样本》,作者:高新区(新吴区)检察院边惠淀。

  《无锡滨湖:专场剖析会“问诊”国有企业》,作者:滨湖区检察院郭筱琦、高峰、杜艳。

  三、三等奖

  《办案用“导航” 稳妥又高效》,作者:梁溪区检察院杜晓华、胡德荣。

  《江阴:让折翼少年重回蓝天》,作者:江阴市检察院王苏燕。

  《钱大妈来报喜》,作者:锡山区检察院贺俊丽、华渊。

  四、优秀奖

  《碧水蓝天背后的努力》,作者:宜兴市检察院金晶、高亚旭。

  《两案15名劫匪,案发十年终于全部落网》,作者:梁溪区检察院刘梅珍、范曾。

  《江苏宜兴:活用案例助推干警成长成才》,作者:宜兴市检察院金晶。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以荣誉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检察机关新闻宣传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不断提高检察新闻宣传工作水平,精心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推出更多精品佳作,不断促进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实现“双争”工作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12月12日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印发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