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水平,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有序发展,5月14日,宜兴市人民检察院与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公益诉讼)和城市管理执法联动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该《意见》包括四个方面共十八条内容。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通报机制。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定期向宜兴市人民检察院报送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在办理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突发性、群体性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要及时向宜兴市城市管理局通报案件办理情况。
二是建立线索移送反馈和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机制。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发现可能涉及公益诉讼信息和线索的,要及时移送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发现城市管理领域违法行为的,也要移送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对移送的案件线索,双方要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对涉及对方工作范围的专项行动,可邀请对方参与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促进依法行政和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建立工作联络和联席会议制度,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和与宜兴市城市管理局法制科分别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信息交流、材料移送、沟通协调等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相互通报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难题,研究部署年度专项工作和联动计划。
四是建立宣传引导和联合培训制度。充分利用多种方式对联动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对于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在取得一致意见后,联合发布信息,有效把控舆论方向,确保社会稳定。同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与检察监督工作的专项业务培训,定期开展业务交流活动,共同提高行政执法和公益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