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福州11月15日电(通讯员 陈沂 蒋超)近日,福建省罗源县检察院积极倡导“三不”落实院领导办案机制,推动员额检察官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办案,有效地促进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据悉,该院要求员额检察官应当“不等不靠”高效投入一线办案。该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出台以后,即开始落实员额制检察官一线办案任务,执行办案权力清单,实现权责统一。当月,4名院领导就开始办理审查逮捕、审查公诉案件。
同时,“不打折扣”全部办理捕诉案件。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经本院党组研究决定,除分管职务犯罪侦查案件的副检察长、反渎局局长办理职务犯罪侦查案件外,包括检察长、2名副检察长、1名专委在内的院领导及各科室员额检察官均要办理一定数量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且院领导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如陈喆检察长百忙中也必需从行政工作中抽出时间回归办案一线,办理陈某某盗窃、诈骗等案时,就亲自阅卷审查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及撰写法律文书,并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起到很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此外,该院还要求“不走过场”承办案件常态化。今年至今,4名入额院领导已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0件38人,办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占普通员额平均办案量的50%和47%;受理审查逮捕案件18件19人,办案件数和人数分别占普通员额平均办案量的33%和30%。4名院领导办理的30件审查起诉案件,均做到每案亲自提审犯罪嫌疑人、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保证案件办理参与全方位、多层次。(来源:正义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