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经营粮食生意,收入颇丰,却见财忘义,用捡来的信用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据为己有。近日,经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友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
现年41岁的吴友盛是凤阳县府城镇居民,常年做粮食生意,收入颇丰。
回到家中,冷静下来的吴友盛想起银行四处的监控和被抓获后的刑事惩处,越想越怕,次日上午便携带赃款向警方投案自首。(吴长忠)(来源:检察日报)
多年经营粮食生意,收入颇丰,却见财忘义,用捡来的信用卡在ATM机上提取现金据为己有。近日,经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友盛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6万元。
现年41岁的吴友盛是凤阳县府城镇居民,常年做粮食生意,收入颇丰。
回到家中,冷静下来的吴友盛想起银行四处的监控和被抓获后的刑事惩处,越想越怕,次日上午便携带赃款向警方投案自首。(吴长忠)(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