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宣讲十九大·莎姐大普法”活动,该院与区法院沟通后,决定把这个典型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大学校园去,通过公开庭审把平安知识、法律意识送到更多青年学生中去。
庭审中,公诉人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围绕案件证据、事实以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有力地指控了犯罪。三名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主动认罪并表示悔意。
为达到以案普法的效果,朱强从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危害等方面,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了法治教育。
“旁听的大多数都是在校大学生,年轻气盛,遇事容易冲动。通过这种现场庭审活动,让大家引以为戒,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学会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朱强说。
因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赵甲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丁海、吴明因犯寻衅滋事罪,鉴于其系初犯、偶犯,且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来源:检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