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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走保险箱 朋友帮忙开
2017-12-29 10:52:00  来源:检察日报

  从他人家中盗走保险箱后,找来朋友帮忙打开,结果两人双双落入法网。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500元。

  今年113日凌晨,在上海市宝山区某村的一处小树林里,忽然出现一个鬼鬼祟祟的身影。那是一个高瘦的男子,手中捧着一个银灰色保险箱。他躲在小树林中打了个电话,不一会儿,便抱着箱子离开了。几个小时后,这名男子出现在该区的一条河边,将已被打开的保险箱扔进了河里。 

  就在这天一大早,住在嘉定区马陆镇某别墅区的李女士发现院子里的梯子被人挪动过位置,她询问家里的保洁阿姨,保洁阿姨却回答说,梯子前一晚是倒着放的,而她今早并未挪动过。闻言,李女士敏锐地察觉到有异,立刻检查了家里的财物,果然发现自己的背包中少了2000元现金,地下储藏室内的一个保险箱也不见了。李女士随即报警。 

  犯罪嫌疑人王某很快被抓获,协助他打开保险箱的严某也随后到案。 

  王某供述,自从他20169月来到上海后,手头一直不宽裕,于是想到了去盗窃。112日晚间,他骑着朋友严某的摩托车一路行至嘉定,很快“看中”一处别墅区。说做就做,王某动作利索地翻墙进入一户人家的院子。进入院中,他发现一楼的门没关严,心中窃喜。他顺利进入屋内,拿走了女主人包里的现金,之后更是胆大妄为,将放置在储藏室里的保险箱直接抱走。而熟睡的屋主,也就是李女士一家人对此毫无察觉。 

  王某将保险箱带回宝山区,放到某村的一个小树林里,然后打电话给朋友严某,将自己偷到保险箱的事一股脑儿告诉了严某,并嘱咐严某去借开保险箱的工具。严某听闻,不但没有劝王某自首,反而让王某将保险箱搬到自己的住所,并为他借来切割机。 

  在严某的协助下,王某打开了保险箱,箱内有人民币3000元、美金560元、加币2100元以及若干证件、银行卡、纪念币。王某拿走现金后,将保险箱连同箱内其他物件一起沉入河中。之后,王某至银行将外币均兑换成人民币。根据当日汇率,王某的盗窃金额被认定为人民币1.75万元。 

  在讯问中,王某还交代了他此前的一次行窃作案。201612月,他伙同他人潜入嘉定一高层住宅内,将屋主放置在床头柜里的1万元现金盗走。警方根据王某的供述,找到了被害人,随即立案侦查。 

  承办检察官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入户盗窃公民财物,金额高达2.75万元;严某明知赃物而予以窝藏,两人行为均已触犯刑法,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严某曾因敲诈勒索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201512月刑满释放,系累犯。(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