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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到了妈妈最后一面”
2018-01-02 13:47:00  来源:

  “感谢检察官,让我见到我妈妈最后一面,尽到了最后的孝道。”近日,犯罪嫌疑人小惠对浙江省新昌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的检察官章三良感激地说道。小惠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新昌县看守所,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变更了强制措施,她才能提前回家,见到母亲最后一面。

  小惠是一名单身母亲,父母先后脑中风,生活的重压让她步履维艰。为赚钱养家,她被朋友拉入传销组织,最终走上犯罪道路。20177月,小惠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被羁押在新昌县看守所。被羁押后,她只能委托朋友帮忙照料其家人。章三良了解到,小惠母亲癌症晚期,随时有生命危险。而且小惠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犯罪事实已交代清楚,证据基本固定,可以随时到案。考虑到这些因素,章三良认为小惠已无继续羁押必要,便向办案部门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最终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在小惠回到家里的第三天,母亲就去世了,她也尽到了送终尽孝的责任。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章三良说,“为了进一步贯彻人性化司法办案理念,我们会定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积极配合调查、不羁押不至于继续危害社会、有可能被判轻缓刑的在押人员,会依法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 

  20173月,犯罪嫌疑人小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羁押。其间,她公公因患病住院,丈夫也因车祸导致骨折,年幼的女儿还在读书,突发的变故使整个家庭陷入困境。另外,检察官了解到该案案情相对简单,证据易于固定,且小张积极认罪认罚,系初犯偶犯,能随传随到保证诉讼正常进行,遂建议办案部门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得到办案部门的采纳。 

  据了解,2016年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共有37份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被办案部门采纳,帮助在押人员早日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取得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