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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
2018-01-03 14:15:00  来源:检察日报

  标本兼治是我们党管党治党的一贯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坚持标本兼治,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就是要通过纪律规矩制约和监督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这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党治党的必然要求。

  2017年,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重视发挥法规制度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出台了一批标志性、关键性、引领性的党内法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取得丰硕成果。这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实施,有力推动了党内法规体系建设,为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有力支撑。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要在保持惩治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震慑作用的同时,坚持依规治党,把制度笼子扎得更紧,不断健全“不能腐”的制度体系。(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