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扶贫干部,以到贫困户家中调查情况为由,伺机窃取钱财。近日,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捕犯罪嫌疑人程明。
程明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刑,2013年又因盗窃罪入狱,出狱后仍不思悔改。
2017年12月4日,程明伙同宋正清、宗友庆来到凤阳县总铺镇姜庙村彭某家,冒充县里的扶贫干部,向彭某宣讲了一些临时学来的国家扶贫政策,要求彭某取出户口本和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彭某见他们态度和蔼并且通晓政策,因此对他们的身份深信不疑,拿出证件交给程明。随后,程明让宋正清带彭某去屋外拍照,借机将彭某支开。程明和宗友庆趁机迅速搜寻,将彭某放在柜子抽屉里的9900元现金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