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矫期间下落不明?监督收押!
2018-01-29 11:53:00  来源:

  本报讯(通讯员谭忠胜) 近日,在云南省富宁县检察院近两年时间的跟踪监督下,一名在社矫期间下落不明的罪犯被有关部门成功收押执行。

  社区矫正罪犯覃某,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1325日被富宁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20156月起,覃某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忽然销声匿迹,造成实际脱管。经富宁县检察院监督,富宁县法院于20164月依法撤销覃某缓刑,并对覃某实施网上追逃。其间,覃某采取使用他人身份证件、频繁更换手机号码等方式逃避抓捕。20168月起,富宁县检察院以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为契机,加强对覃某的收监执行监督力度,积极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追逃抓捕。 

  经多方共同努力,201712月底,富宁县检察院和该县公安局办案人员通过技侦手段成功定位覃某居住地,并在广西警方的帮助下在广西百色市成功将覃某抓获归案。目前,富宁县被判处实刑未执行罪犯的刑罚执行率达100%。(来源:检察日报) 

  编辑:俞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