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多年,小杜是我帮教对象中印象较为深刻的一个。
2017年6月的一天,小杜在哥哥与同村人小彬发生争执过程中一时冲动,用菜刀将小彬胳膊砍伤,造成被害人轻伤二级。
提审时,小杜认罪态度很好,对砍伤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也表达了后悔之情。在与他的交流过程中,我能够感受到他的不安以及对未来的焦虑。“我会被判多久?”“以后是不是打工都没人要了?”是他问得最多的两句话。
“你这次犯的错误,还没有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只要你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真心悔过,法律是会给你重启人生机会的。”在我的安慰下,他渐渐地不那么消沉了。
考虑到小杜案发时系未成年人、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获得了被害人谅解,我院对小杜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为六个月。为帮助他改过自新,我们根据小杜的社会调查情况,以未成年人帮教基地为依托,给他量身定制了帮教方案。
我院的未成年人帮教基地设在县中心敬老院。在那里,勤快、热心的小杜受到了老人们的普遍称赞。走访过程中,一位老人向我提到一件小事:一次,小杜偶然得知这位老人喜欢看书,但因身体不便无法购买。在进一步了解老人喜欢的图书类别后,他用自己的钱为老人购买了书籍,老人为此很感动。事情虽小,但折射出小杜善良的一面,这让我感到欣慰。
也有老人反映,在与小杜交往过程中,感觉他还是有些自卑。原来,砍伤人后,他陷入深深的自责中,害怕自己成了别人眼中的“罪犯”,害怕家人在同村人面前抬不起头来。为此,我专门与小杜的家人进行了交流,让他们给予小杜更多的温暖与鼓励。我也多次找小杜谈心,帮他走出自卑、重塑自信。很快,大家反映小杜变得积极阳光了。
2018年1月,小杜的考验期满,根据其综合表现,我院对他作出不起诉处理。在听到不起诉决定的那一刻,他高兴地跳了起来。“检察官,我终于不是‘罪犯’了,谢谢您!”他笑着对我说。
小杜的变化,让我对涉罪未成年人案后帮教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让爱走进涉罪未成年人的心里,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情,通过帮教使他们在感恩中走上正途,这是比惩罚更有效的方式,也是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要价值所在。(来源:检察日报)